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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的真面目
    从小就熟悉马克·吐温,喜欢读他的作品。可是,我有点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读的了。其实读他的书,对我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偶然事件。

    美国孩子都能讲出自己是在哪年读了哪个作家的作品。

    他们课堂上有文学史的学习,从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到现代文学。一个年级、一个年级读下来,孩子们的知识结构很完整。

    文学课本和参考书目,都是文学史的学者在做,也在不断更新。运作却是市场化的,他们之间有激烈竞争。上市教材有好多套,老资格的文学教师,挑书时一个个目光犀利。

    老是落选的教材,就被淘汰了。

    到上世纪中叶,美国新思潮逐步兴起,在六十年代开始猛烈地冲击传统。虽然对制度和观念的挑战始终存在,这套老的教育观却纹丝不动。可见美国是个很保守的国家。

    如何教孩子,美国学校靠自己拿主意,和政府无关。有个别学校就宣布说,不能让孩子读马克·吐温了。理由是,马克·吐温是种族主义者,最典型的例子,是我也读过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不服气吗?证据确凿。

    书中的一个场景是:雪莉姨妈听到一艘蒸汽船爆炸的消息。

    “乖乖!伤着人了吗?”

    “没有,太太,”有人回应。“就死了个黑人。”

    “哦,还算运气,因为有时候这种事故真会伤着人呢。”

    一场争论开始了。

    一方说,你看看,在马克·吐温的眼睛里,黑人根本不算人。另一方说,你看到哪里去了?恰恰相反,这本书描写的是南方奴隶制的时代。马克·吐温通过文学手法,生动描写了一些过着好日子的上层白人,对黑人的生命境遇是如何冷漠。作品表达了对黑人的同情,也在唤起人们的良知。

    一方马上又说,马克·吐温在书中使用对黑人贬称“nigger”。在这本书里,这个贬称随处可以看到。这不是种族主义是什么!

    “nigger”这个词在中文里常被译作“黑鬼”。

    “nigger”无疑是一个贬称,随着美国社会对种族主义的清除,这个词从两百多年前的常用词,到今天,变得只有一些黑人自己还在公开使用。可是,能不能处处译作“黑鬼”,我有点怀疑。词语是很微妙的东西,不同时代,不同人,在不同的场合,传达的意味并不相同。一百五十年前的南方,白人提到黑人,黑人称呼自己,都普遍使用这个词。现在,这个词在公开场合完全消失,人们对种族议题变得敏感。所以,人们今天对这个词的感受,肯定和一两百年前是不一样的。

    另一方于是辩解说,那写的是一百五十年前的南方啊。

    这样一本书,如果看不到“nigger”这个词,书的真实性才是有问题。他们进一步认为,书的主题是在呼唤自由。马克·吐温写了一个黑人奴隶,他冒着生命危险,只是为了赢得自由、与家人团聚。他笔下的白人男孩成了黑人逃奴的朋友,还帮助他逃亡。这个黑人的尊严和教养,使得这个白人孩子从此相信,奴隶制度并非理所当然。故事展现了孩子内心的挣扎。在紧要关头,小孩决定,哪怕自己将来要下地狱被火焰烧烤,也不能出卖黑人朋友。写惯了讽刺幽默的马克·吐温,在描写这个逃奴时,笔调变得严肃沉稳,黑人逃奴充满勇气而且高贵,成为整本书的道德中心。为了自己的白人小朋友,他的生命和自由都承受了极大风险。

    持以上看法的也有不少是黑人,其中包括美国着名黑人作家艾利森(Ralph Ellison)。艾利森认为,马克·吐温将这位黑奴的“自尊和能力”融入了整本小说之中。

    可是辩论之后,谁也没有说服谁,双方仍然固执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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