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知识-6
想的东西是两种颇为不同的东西。真正直接浮现于你面前,并且在空间中得到扩张的东西,是被直观的东西;这种东西中的内在力量根本不浮现于你面前,而你仅仅是通过推论断定其存在,这种内在力量就是被设想的东西。”
我:“你说,被直观的东西中的内在力量;我现在才细想到你的说法是对的。我把这种力量本身也设定于空间,把它转移到充实空间的、被直观的物质上。”
精灵:“按照你的必然的看法,这种力量和这种物质相互之间应有怎样的关系?”
我:“这种物质及其属性是内在力量作用的结果和表现。这种力量有两类作用:一类是它借以保存自身,给自己提供这种特定表现形式的作用;另一类是它在以一定方式使我得到感受的时候对于我的作用。”
精灵:“除了包含这些属性的空间以外,你以前还寻找过另一种属性载体吗,除了这空间以外,你还在交替变化中寻找过另一种持久的东西吗?”
我:“是的,而且这种持久的东西已经被找到了。它就是这种力量本身。
这种力量在任何交替变化中都永远不变,它正是承受和负载属性的东西。”
精灵:“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至今业已发现的一切。你感觉到你处于一定状态,你把它称为红色的、光滑的和甜味的,如此等等。关于这件事情,你只知道你恰好感觉自己和这样感觉自己呢,还是你知道更多的东西呢?除了单纯的感觉以外,在单纯的感觉中还包含某种别的东西吗?”
我:“不。”
精灵:“进一步说,空间浮现于你面前,这是你自己作为理智力量的规定。或者,你关于这空间还知道更多的东西吗?”
我:“绝对不知道。”
精灵:“在那种被感觉的状态与这种浮现于你面前的空间之间,除了它们两者都是在你的意识中发生的,并没有丝毫联系。或者,你还看到另一种联系吗?”
我:“我再没有看到任何别的联系。”
精灵:“但是,你不仅能感觉,能直观,你也能思维。关于这件事情,你只知道你正是这样。你不仅感觉自己的状态,而且你也能思考它;但它并不给你提供任何完全的思想;你不得不在思维中给它再增设某种别的东西,增设它在你之外的根据,即一种异己的力量。关于这件事情,你除了你恰好这样思维和恰好不得不这样思维以外,还知道更多的东西吗?”
我:“关于这件事情,我不再知道更多的东西。我不能思考我的思维以外的任何东西;我所思考的东西,由于我思考它,就变成了我的思维,并服从思维的必然规律。”
精灵:“只有通过这种思维,才在你那里产生了你所感觉的你的状态与你所直观的空间之间的一种联系;你设想前者的根据是在后者之中。或者,事情并不是这样,”
我:“事情是这样的。你已经清楚地证明,我只有通过自己的思维,才在我的意识中产生出我所感觉的我的状态与我所直观的空间的联系,而且这种联系既不能被感觉,也不能被直观。但我不能谈论我的意识之外的一种联系,我怎么也不能描绘这样一种联系,因为正是在我谈论它的时候,我必须意识到它,而这种意识既然只能是一种思维,所以我必定是在思考这种意识;这种意识完全是在我通常的自然意识中发生的那种联系,而不是什么别的联系。我不能丝毫跨越这意识一步,正象我不能超越我自己一样。所有设想这样一种自在的联系,设想一种与自在之我相联系的自在之物的尝试,都不过是对于我们自己的思维的无知,都不过是令人奇怪地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不思考我们自己的思想,便不可能有任何思想。那种自在之物是一种思想,据说它是一种壮丽的思想,但没有一个人曾经愿意设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