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信仰-3
不得不相信这种威胁我的感性生活或唯独能维持这种生活的东西的实在性。良心既尊崇这些本能,同时又限制这些本能,因而便参与了维持这种感性生活的事情。“你应该维持、锻炼和加强你自己和你的体力,因为在理性的方案中是估计到这种力量的。而你所以能维持这种力量,仅仅是由于你合乎目的地按照这些东西固有的内在规律去享用它们罢了。在你之外还有许多与你一样的生物,它们的力量也象你的力量一样是被估计在内的,也只有用你那样的方式才能加以维持。你要允许它们享用它们那部分东西,就象你享用你那部分东西一样。你要尊重属于它们的东西,作为它们的所有;你要合乎目的地处理属于你的东西,作为你的所有。”——我应该这样行动,我应该顺应这样的行动而思维。因此,我不得不把这些东西看作是服从它们固有的自然规律的,这些自然规律虽然为我所认识,却是不依赖于我的;因此,我当然不得不认为它们有一种不依赖于我的存在。我不得不相信这些规律,我的任务就是研究这些规律,而那空洞的思辨则象旭日初升时的迷雾一样,将会消散。
总之,对我来说没有一种单纯的存在是与我无关的,是我单单为了直观而直观的;一切对我存在的东西,都是由于它与我有关才存在的。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却只有一种对我的关系是可能的,其他一切关系都只不过是这种关系——即我的使命在于合乎道德地行动——的变种而已。我的世界就是我的职责的客体与范围,而决不是任何别的东西。对我来说没有另一个世界,或者说,没有我的世界的另一些属性;我的全部能力和一切有限能力都不足以把握另一个世界。一切对我存在的东西,都只有通过这种关系,才能使我感到它的存在和实在性,而且也只有通过这种关系,我才能把握它,对于另一种存在我则没有任何宫能。
是否真的存在着象我想象的这样一个世界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作出下列彻底的、无庸置疑的回答:我肯定真有这些特定的职责,它们对我表现为针对这样的客体的和在这样的客体之中的职责;我只能在我想象的这样一个世界里想象它们,完成它们。即使对于那种从未考虑过自己固有的道德使命的人——如果真有这样一种人——来说,或对于那种虽然考虑过这一使命,但并没有下丝毫决心要在某个不确定的未来去完成它的人来说,他的感性世界和他对这个世界的实在性的信仰除了产生于他的道德世界的概念以外,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其他途径产生出来。虽然他不通过思考自己的职责来把握这个感性世界。他却一定会通过要求自己的权利来把握这个世界。他也许从来都不要求自己做到的事情,他却一定要求别人对他做到;他要别人采取深思熟虑、合乎目的的态度,把他不当作没有理性的东西,而当作自由独立的生物来对待;这样,只要别人能满足这个要求,他当然也就不得不把别人设想为深思熟虑的、自由独立的和不依赖于单纯自然力量的。在使用与享受他周围的各个客体时,虽然除了享用它们之外,他根本不设定别的目的,他却至少也得要求占有这种享用,作为一种权利,而必须让别人不侵犯他对这种享用的占有;因此,他也是用一种道德概念把握没有理性的感性世界的。
凡是自觉地生存的人,没有一个会放弃这些尊重他的理性、独立与自存的要求;这些要求即使与承认他心灵中的道德规律无关,也至少在他心灵中与严肃认真、解除疑惑以及信仰实在有关。只有对于这样一种人,这种人否认他固有的道德使命,否认你的存在和物体世界的存在,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单纯试验思辨有多大能力,你才可以用实际行动触犯他;你可以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好象他根本不存在或只是一块原料似地对待他——这样,他便会立刻忘却他那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对你十分恼火;他会严厉地责怪你这样对待他,说你既不应该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