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什么是萨满教
在着多重标准和互相矛盾的看法。
萨满教的本质像其他宗教一样,是关于神灵的信仰和崇拜,因此不应该把它排除在宗教之外。萨满教是宗教,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萨满教在普遍的宗教意识之上确立了各种具体的信仰和崇拜对象,并建立了同这些对象之间或沟通、利用、祈求、崇拜,或防备、驱赶、争斗等宗教行为模式;萨满服务其中的社会组织约束并规范了其社会的共同信仰和各种宗教行为,决定了萨满的社会角色和社会作用,并利用它们服务于现实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组织体制。因此萨满教应看作是以信仰观念和崇拜对象为核心,以萨满和一般信众的习俗性的宗教体验,以规范化的信仰和崇拜行为,以血缘或地域关系为活动形式三方面表现相统一的社会文化体系。
有学者认为,萨满教本质上是一种巫术的实践,并作为生存手段不断被重复。这种巫术宗教由于它服务对象的直接功利性和具体性,在统一人们的信仰方面有一定的限制。萨满作为巫术实践者,他们与追随者之间除了像病人和医生的关系一样,没有任何其他的关系。萨满的行为依赖于支持它的文化,而不是专门的社会组织。笔者认为,这种看法缺少一种社会发展的观点和一个历史基础的角度。萨满教信仰的统一性不是以神灵来判断的,即使在萨满教发展的最高阶段,多神信仰的格局依然存在。萨满教信仰的统一性表现在某个信仰群体对自己崇拜对象的共同认可,而这些对象,作为神圣传统,是共同宗教活动的出发点。在北方民族里,以血缘联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作为与信仰对象同生共长的伙伴,相互依存,互相服务,不可分割。因此,社会组织是萨满教必然的外在形式,它作为萨满教的基本成分是由这种宗教的产生和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
由血缘关系支配的社会制度早已消失,但血缘-地域居住格局却普遍存在,社会关系很大程度上保持着宗法关系,社会关系依然建立在宗法家庭背景之上。在人与人之间还保持着宗法关系的现代生活中,血缘关系的功能对萨满教多多少少还有作用。例如萨满纷纷采取以祖先神灵的名义维持传统的形式,各种类型的萨满常常把所领的神和成为萨满的原因解释成来自祖先的召唤和命令。虽然萨满不断地吸收外来神灵,把它们纳入自己的神堂,但某种隔绝心态却没有完全消除,或把它们放置在自己祖先系统的神灵之外;或在自己死去之后,这个神灵以自己的血缘关系下传,从而有资格成为祖先神灵。
在今天的各个民族里,萨满教并没有完全从血缘关系中抽离出来,它体现的价值观念在宗法关系的社会背景中,仍起着某种作用。所以,北方民族祭祀祖先的礼仪比较普遍,它和人们缅怀祖先,景仰先辈的伦理观念融合在一起,因而成为得到倡导的民间习惯。但是这种祭祀行为已经不很规范,祭礼也不完整,它只是作为习俗的一部分保留在日常生活之中。有的民族,大型氏族、家族祭祀活动的历史刚刚终结,所以在学者们的文化发掘中,氏族长老和萨满们仍然能够积极配合,熟练地主持祭祀活动。这些按照原来传统进行的仪式表演,使我们有机会看到粗犷火暴的原始祭祀场面。
在我们注意到现实宗法关系的同时,还必须承认,现代社会的血缘联系早已失去氏族时代的凝聚力,人们的社会关系网络更为广阔,也更加开放。氏族宗教不再拥有往日的约束作用,只是在个别节日或场合,它才显示出某种现实意义。
共同区域之间的生产生活联系,随着氏族制度解体,也随着民族国家的消亡,越加频繁和密切,萨满教活动的组织形式因而出现了地域性质。在每年的生产活动开始之时或丰收之时,一些地区常常由当地的民间组织举行生产性的祈祷活动,比如祭天、祭敖包。这种祭祀没有氏族限制,居住区内的不同姓氏或不同民族成员都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