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险象环生的“广州第一大案”卧底斗敌特 蒙冤五十载
在这期间,张福智为了他们即将实施的秘密计划能够得以顺利进行,还特意把梁初派遣到香港一次,接受两名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的全面考察,这两名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通过当时最为先进的“测谎器”所得到的考验结果,令张福智对梁初深信不疑。在回到深圳之时,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还将一只“依波路”手表送给他,作为联络的标志。
张福智等一小撮特务,一直梦想着在华南地区集政治、文化、经济为中心的“祖国南大门”的广州市,成功地制造一起具有国际影响的“惊天大爆炸”,因而,广州市所有的繁华地点——火车站、海珠桥、中山路、北京路、岭南文化宫、新华戏院,发电厂、飞机场和市公安局等处,都是他们想进行爆炸的重要目标。梁初在广州、深圳两地,频繁地为特务们传递情报,每次都会想方设法以各种方式,把情报告知委派他执行秘密工作的深圳边防公安30团。深圳边防公安30团在迅速得知张福智特务行动之后,当即上报广州中南公安司令部,司令部再转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为“02号专案”,由此,张福智等特务的所有行动,都在我公安的全面掌握之中。深圳边防公安30团作为边境第一站,已在无形之中撒下天罗地网,单等“毒蛇”出洞。
1954年,在国庆5周年大庆即将来临的之际,张福智等人认为时机已到,迅速指令梁初利用过境搬运作掩护,用平时搬运作披肩用的草袋做包装,分为两次,每次三枚,把美制的tNt黄色海绵烈性炸药、美制银灰色燃烧弹六枚,秘密运送过境,再送交广州市潜伏特务联络员陈二妹家中。当时,张福智为了掩人耳目,竟然让梁初带上自己的老婆和正在吃奶的儿子一起,把炸弹护送到广州。梁初忍辱负重地让特务知道他已上了路,其实,梁初并没有直接送往特务秘密点,而是将这两批炸药和燃烧弹,立刻转交到深圳边防公安30团侦察参谋刘衍昌那里,并在徐展的护卫下,送至广东中南公安局司令部(现为广东省公安厅),再转交广州市公安局,由专业技术人员作技术处理,排除了炸药和燃烧弹的爆破燃烧功能,并还原复制后,再让梁初不动声色交到了联络员陈二妹的手里。在广州,由陈二妹安排,梁初带着炸弹,住进长堤一家不起眼的小旅馆里。广州市潜伏多时的两个特务头子罗定山、屈金汉,分别到旅馆里去取炸弹,从而暴露了他们的真实身份。广州市公安局在对二人进行严密的布控之后,最终将该敌特组织一共25人,一举全部抓获。
1955年,“罗定山等25人美蒋特务特大阴谋爆破、刺探情报反革命案”最终结案之后,为了让其继续从事“卧底”工作,我公安高层领导暗授机宜,梁初在表面上连同敌特们一起被定罪,并在广州中院于1955年3月19日做出的(1954)年市地1830号刑事判决书上认定,作为戴罪立功人员,进行了公开宣判。随着时间的向前推移,梁初虽然继续担任“卧底”,协助了公安人员破获了许多大小案件,但一纸公开的刑事判决,竟被“弄假成真”,使这位真正的“卧底英雄”,在后来历次运动中,九死一生,整整蒙冤长达48年。在其苦苦申诉和徐展作为当事人的作证下,才终于在48年后的2003年1月10日,彻底得以平反,并恢复了他的真实身份。但是,这些都是当初陈残云所万万没有想到的,直到他本人在2002年去世之时,根本没有、也不会想到,当初在梁初的背后,还隐藏着比真实故事更为曲折复杂的48年。
陈残云在原剧本创作的基础之上,结合主线故事的“吕薄冰案件”,再以此案件为素材,加以重新组合,构思出了一部情节更为曲折、紧张、复杂,且充满悬念的惊险样式的反特题材的电影文学剧本。
为了故事更加有惊险样式的戏剧性冲突,作家把由公安干警徐展所发展“卧底”的梁初协助破获的“罗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