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一
不可测的泥潭,越陷越深,无法抽身退出。
“把这身衣服穿上吧!”谭雷说完,从凌昭留下的包裹里取出一套性感的粉色内衣一件白色的衬衣,黑色及膝套裙的ol套装,一双水晶色闪光丝袜,一双典雅的黑色高跟鞋。
反抗是徒劳无功的,妈妈不做声,默默拾起这身性感的装束,一件件穿在身上。刚刚被曹厅长操过的菊花上的精液已经干涸,菊门还在隐隐作痛。终于梳妆完毕,刚刚那个被玩的屁滚尿流的女人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个英姿飒爽的办公室女郎。
“我的老婆,确切的说应该是我的前妻最早就喜欢这么穿。”谭雷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改变装束的妈妈。
“走吧!那位老朋友应该也想你了。”
“什么老朋友?”妈妈有些迷惘。
“去了就知道了。”
汽车穿梭在高楼林立的市,饶过灯红酒绿的市中心,沿途的风光逐渐破败,最后七扭八拐停在了一片贫民窟附近。每个城市都有它肮脏丑陋的一面,这里又脏又乱,充斥着腐味,苍蝇到处乱飞,谭雷带妈妈下车,在深邃的小巷子里绕了几个弯,最终驻足在一间极其破败的房前。
“老陈,开个门。”不一会,摇摇欲坠的木门缓缓打开,发出吱扭吱扭的响声,一位衣衫褴褛又脏又臭的老人站在妈妈面前。
妈妈下意识的用手捂住鼻子,从小环境优越的她自然无法忍受这种肮脏。
“谭局长大驾光临寒舍,我这可没有山珍海味招待您。”老人似乎眼神不好,仔细的大量了一番。
“在这里住的久了,与世隔绝了啊,忘告诉你了,我都快成省长了。”
“你当你的省长,和我有什么关系。”
“陈俊飞,你不要不识好歹!”
听到这个名字,妈妈浑身直打寒颤,一个从警初期的噩梦再度浮现在眼前:那还是在十几年前,自己刚刚分配到警局没多久,我们这发生了多起性质恶劣的强奸案。据受害人的消息,作案者五十多岁,经常在半夜三更拦截单身年轻女性,带到幽深僻静的地方进行惨无人道的强奸!更加变态的是:每次在强奸时他都要强迫受害者喊自己爸爸,而发泄过兽欲,他都在受害者的脚上留下自己的精液。那时候民风还很保守,有这种癖好的人自然被冠上了变态强奸犯的名声。偏巧这位强奸犯狡猾的很,行踪诡异,短短数月,就有十几位妙龄女郎惨遭毒手,一时间闹的满城风雨。
在一个初秋的夜晚,妈妈加班忘了时间,离开警局时已是凌晨时分,静悄悄的夜空残月如勾,微凉的秋风吹下片片落叶,在一段幽深的小路上,传来“哒哒”的中跟皮鞋叩击地的清脆声音,妈妈正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家的路上,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强奸案让她有些神色凝重,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警妞,这么晚了,一个人很寂寞吧。”眼前的去路忽然被人拦住,传来一个略显沙哑苍老的声音,妈妈不由得提高了警惕,仔细端详着来人:个子不高,身材有些矮胖,一张面目狰狞的刀疤脸。
“你是谁?”妈妈不由得向后退了两步。
“你说呢,满城都在找我,身为警察你能不知道。老子操过好多女人了,还没玩过警妞,今天就陪大爷一晚吧。”
“你无耻!”那时妈妈刚刚生下我,哪里听过如此粗俗不堪的言论,顿时脸涨得通红。
“小妞性子还挺烈嘛!”来人狰狞的脸上堆满了猥琐的笑容。
“滚,臭流氓!”毕竟受过训练,妈妈一脚狠狠的踢向来人。
“呵,小警妞还有点身手!”来人不慌不忙,闪开了妈妈这几乎必中的一脚,动作迅速。
毕竟实战经验不足,一击不中,妈妈略微有些慌乱,随即继续出招,意图趁势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