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节
道:“阿姐若是心中还有迟疑,不如到时候去送送他。”
对于谭橙跟柳盛锦之间,谭柚不打算过多掺和,也不想影响谭橙对于感情的判断。
原书中,只写了柳家兴盛,柳盛锦街头一眼瞧见打马游街意气风发的状元安从凤,一眼惊艳,芳心暗许。
可现实接触了解之后,谭柚才发现,柳盛锦心中喜欢的人其实是谭橙。
所以书中他嫁给安从凤,也许是听了谭橙的建议,亦或是在看见安从凤打马游街时,想起记忆中的那个意气风发明艳惊人的人,这才答应嫁给安从凤。
柳盛锦行事通透果断,既然确认谭橙对他没有男女之情,应该是直接松手,嫁给她人,不会纠缠不清。
那么书后面,柳盛锦对家人皆无在朝中备受打压的谭橙,可能的确是姐弟情,不忍心留她一人面对,以弟弟身份陪伴。
而那时的谭橙才意识到自己对柳盛锦的感情,可惜两人已经错过。以谭橙的性子,对柳盛锦的感情再浓烈,那种时候都只能压在心里。
最为遗憾的是,柳盛锦后来可能也没想到,成亲前温柔深情的妻主,成亲后会一个接一个的往府里领男子。
书最后的结局是大司灭亡,安从凤一家隐居,以安从凤的视角自然是快乐的。
大司虽然没了,但她家人都在,身上还有银钱,肯定满意的享受田园生活。
那最后的柳盛锦呢?在谭橙死在守护京城最后一道防线的时候,他之后又活了多久?
书中既然没说,谭柚便不能多加评价。
毕竟以安从凤为第一视角的书,柳盛锦即便是死了,那也是因为她安从凤而死,绝不会因为她人。
尤其是如今很多事情都变得跟书中写的不同,柳盛锦这个男主因为柳家败落,如今怕是没机会在街头偶遇打马游街意气风光的安从凤。
柳盛锦下定决心回老家重新生活,想来是连心中的谭橙跟无疾而终的暗恋一并留在了京城。
谭柚坐在司牧身边,捏着他的手慢慢搓热,看着他无名指上的戒指,眼底一片温柔。
好在这双柔弱无骨的手,托起了大司,托起了谭家,托起了谭橙。
让谭橙有大把的时间有安逸的环境,慢慢去认清她迟钝的感情。
司牧疑惑地歪头看谭柚,“怎么了?”
他猫猫张爪,五指分开给她看戒指,“越戴越亮,好好看。”
老太太也跟着凑头看,“金子磨损严重,过两年可能就不好看了。”
谭柚道:“那便再送一个。”
活到何时,送到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