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我和丈夫的约定
我叫云澜,我和我的丈夫夭晓都是毕业于A市的名牌大学。我们在大学时期就已经相恋,在见过双方父母后,我们就结婚了。我的家里是A市的上市公司,而夭晓的家里也是B市的上市公司,而我们的父母为我们在A市的郊区购置了一栋别墅,当然,这也是我们一起要求的。
这么要求的原因,也是因为我和我的丈夫夭晓有着属于我们的秘密,那就是我是一个M型人格。我从娇生惯养,从来没有挨过打骂。直到有一次我的闺蜜开玩笑似的在我的臀部打了一巴掌,我才发现我没有感觉到痛,反而在心底迸发出一丝快感。后来我从网上才知道我这种情况属于SM中的M型人格。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我独居的房子中也摆满了玩具。
而我的丈夫夭晓知道我是个M,是我和他大学时期去日本旅游时,我无意间看到酒店附近有SM俱乐部展出,对于从来没有实地看过类似表演的我,央求着夭晓也跟着我一起去,在观赏时夭晓发现我对于舞台上的女人格外的羡慕。夭晓也是从那时得知了我是一个M型人格。
此后,我们的性生活便偏向于SM型。
而这次在A市郊区购置的别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你真的想好了吗,澜?”夭晓对我说道。
“你难道不喜欢我这样吗?”我眯起眼睛,把双手放到夭晓的颈后。
夭晓看向窗外,他大学学的是建筑学,这栋别墅就是他亲自设计的,在建造的时候,从来不告诉我,就是为了给我一个秘密。
“既然你做好了准备,那我就放心了。今天是你作为人的最后一天,这里有一份协议,你看一下,如果说没有问题,就签署一下吧。”夭晓递给我一份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乙方,脱离社会告别人的生活。一天24小时终身成为乙方之私有财产,即奴隶奉乙方为主人,对乙方的命令将无条件的完全服从,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快乐,乙方对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控制权和处置权,甲方(以下称之为奴隶)不但需要服侍乙方(以下称主人)的生活起居,还必须成为乙方的发泄工具,成为任何乙方想要甲方变成的物品,同时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1.奴隶必须把自己当成是主人的玩物并服务于它的主人。?2.奴隶必须按主人的规定穿着,带上狗项圈,铁链以及其他主人规定佩带的饰物。?3.奴隶在主人面前必须永远跪着,除非有主人的命令否则不得站力、坐或者蹲,奴隶头部不得高于主人的臀部。?4.主人可以按自己意愿可以任意对待奴隶要奴隶做任何事,甚至任意鞭打折磨奴隶让奴隶做自己发泄的工具。?主人可将奴隶的嘴作为垃圾桶吐痰、烟灰及粪便,奴隶也必须用嘴巴接受并且在主人大小便之后用舌头舔干净。?5.奴隶的身体所有部位都归主人所有,主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留下烙印穿刺戴环等。主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对待奴隶,即使造成伤害也是奴隶愿意和接受的。?6.奴隶没有人格、人权、自主、自由包括身体和器官,所有的一切完全属于主人的私有物品。?7.奴隶在任何场合、时间、未经主人允许都不得有任何性的释放或者达到性高潮。?8.签合约之日起奴隶自身的一切工作、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通讯都必须停止。
附则?1.本契约为奴隶按自己真实意愿所编撰,奴隶自愿主动放弃正常人拥有的一切权力,主人拥有最终解释本契约的权利。?2.本契约可作为主人之免则条款所使用,主人不承担任何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3.在本契约的基础上主人可单方面任意修改或者添加本和约之内容,奴隶必须接受不得有任何异议。?4.奴隶自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即主人之完全奴隶,奴隶的一切包括生命均属于主人所有。?5.奴隶一但签署本条约永远不得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