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爱不在LA】琥珀色眼珠
恐龙????
N:没错。
我:那我写得要和谐一点(我英文用的是 PG13一点)。
N:五十度灰?
我对着手机笑出声了,继续回复:你永远不会知道了,我用中文写的,说不定……是关于如何温柔的杀死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法国人。
N:好吧,你听上去有点吓人。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认为他会真的被吓到,于是继续说:嘿,这里可是 LA,吓人的人满大街都是。
N 发个哭笑表情,然后说:OK,我承认刚才说吓到是玩笑,但是你现在可是真的有点吓到我了。
我:我怎么不相信呢。
N:因为你很聪明。
我又没忍住笑出声。
既然说到了,顺便聊起各自喜欢的作家,我们竟然都喜欢阿加莎,只不过他喜欢波洛克,而我喜欢马普尔小姐;他的工作是音乐制作人,为广告、电影等写插曲,于是又说到喜欢的音乐。
我的口味非常老派,喜欢爵士、disco 以及部分 70 年代摇滚(曾被一位相熟的 ABC 说这些都是他爷爷听的东西),平时很难找到能说上两句的人(美国音乐已经被rap 全面占领),他作为专业人士,自然都了解,而他个人最喜欢 french house。
有得聊又不同,是我最理想的谈话对象。
不知不觉聊了快两个小时,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松且愉快的与人聊天了。
最后以我要睡觉结束,而他发来了他的电话号码。
接下来的一周,我们每晚都有聊天。终于,他发出邀请,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约我第二天下午喝咖啡。
这是一个得体的邀约,于是我也穿上得体的连衣裙,并化了淡妆。
出门选香水时,脑中突然闪过十三四岁时在一本矫情书上看到的矫情话,大意是“香烟是女人的过去,香水是女人的秘密”,当时的我白眼翻到天上去,但对这句话印象深刻。
因为看见香水两个字,鼻子仿佛就能闻到味道。
我的母亲十几年如一日的只用五号,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那是一种过于浓烈、过于成熟的香气。我无法欣赏却又心向往之,闻到那个味道时,总会忍不住幻想将来的自己,如港剧中的精英白领,眉毛修得细细的、眉峰高挑,先画唇线再涂口红,然后穿西服套裙,拎着朴素却皮料上好的公文包穿梭于楼宇之间。
现在,我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味道。经过无数次试错,找到了自己最爱的四种味道,它们各有各的场合。
与男人约会,用red roses,最纯正的玫瑰花香,再铁的直男也能懂;
与关系一般的同性约会,用 grapfruit,清爽水果香;
而我自己最喜欢的其实是 earl graycucumber 和海盐的那两款。
曾经被那样瞧不起的句子,如今竟成了我的写照。
其实通过香味不难判断,我终究没有成为锋利的港式女郎,或许正是从一开始就隐隐明白自己不是,所以才会那样向往。
最后,我用了 earl graycucumber。
他选在一个离我不远的网红咖啡店,或许因为亚洲脸在这里毕竟是少数,我一进门他就认出了我。
我想他是喜欢我的,或者说,对我的外貌是满意的,因为眼神。
我一直认为一个男人是否喜欢你,根本无需去猜,因为他看你的眼神会不一样,这是无法掩饰的下意识反应。
N 很高,作为一个一米七的妹子,平时不太常容易察觉男方比自己高,但 N 站起来时,我确确实实感受到了“他比我高”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