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
陆小凤讨女人喜欢是有道理的,他喜欢谁的时候,的的确确可以做到让人觉得是被爱的,这天底下的男人多的是不懂尊重女人之人,自以为有钱有势就能对女人呼来喝去,像陆小凤这样子的男人,反倒是少见得很。
她弄好了自己的发鬓,也不管会不会乱,转身就扑进了陆小凤的怀里,陆小凤美人在怀,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见她唇上涂了鲜艳的口脂,便忍不住道:“小兔子姐姐,你的口脂是什么味道?有没有桂花香?”
小谷把脸昂起来,轻轻地道:“我也不知道呢,你尝一尝,你尝一尝就知道了。”
陆小凤就真的去尝了她的口脂,果然甜丝丝的。
尝过之后,就连他自己的嘴唇上,也留下了鲜艳的唇脂的颜色,小谷便笑道:“小公鸡,你也喜欢涂口脂?”
陆小凤随口就来:“若不是你的,我还不涂。”
小谷道:“这么看来,我的东西你就喜欢?”
陆小凤叹道:“谁说不是呢?”
小谷不怀好意地道:“那我的女装你穿不穿?”
陆小凤:“……”
那倒是不必。
他发现小谷还是很伶牙俐齿的,短短几天之内,他已经不知道在小谷这里吃瘪几次了,看着她有点得意、有点促狭的笑容,陆小凤就知道这只兔子又使坏了。
他伸手点了点小谷的鼻尖,道:“坏兔子。”
小谷道:“坏兔子要被麻辣么?”
陆小凤:“噗嗤。”
陆小凤道:“坏兔子不会被麻辣,坏兔子会被鞭笞,很惨的,你知道么?”
他说这种混账话,一向都是随口就来、毫无遮拦,小谷一听,就瞪大了眼睛。
陆小凤还嫌不够,他咂咂嘴,像是在回味什么一样,道:“不过你知道的,对不对,因为你就是一只坏兔子,所以才遇见了我这么一个大混蛋。”
小谷的眼角果不其然就红了,红的是那么的楚楚动人,叫人想要怜惜,又不想要怜惜。
但是,小谷出口的话却是:“那看来,我要学着更坏一点。”
陆小凤一愣,就看到了小谷咬着下唇,很大家闺秀的笑了起来。
他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抱着小谷不肯撒手。
江南花家有七个儿子,七个儿子各有所长,花六哥以文入仕,三年前中了状元,如今正在朝堂上任职,与诸葛神侯也有几分交情。
听闻来意之后,花六哥虽然很惊讶这世间居然真的存在妖怪,但他也并没有推辞,转日就去拜访诸葛神侯。而诸葛神侯听说此事之后,亦是十分重视。
这个江湖上,无奇不有,疯疯癫癫的恶人亦是不在少数,可谁能想到,“昆山熊”、“庐山虎”、“太行蛇”、“柳叶眉”,这些分布在各处作案的恶徒,冥冥之中,居然是有一条线把他们串在一起的。
这条线,就是月宫失窃的月桂枝。
神侯府也派出了人,去调查此事。
神侯府所派出的这个人,正好是近来有空的四爷冷血。
无情铁手追命冷血,号称四大名捕,天下所有的恶人,在听到这四个人的名号的时候,都会心中打鼓,这四人之中,无情擅暗器、铁手一双铁掌功力深厚、追命腿功卓绝,擅长追踪,而这位冷血冷四爷,则擅剑。
一个人用什么样的兵器,往往可以反映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剑是锋利的,用剑的人往往也是锋利的。
冷血正是这样一个如利剑一样的青年人,他年纪并不大,身上有一种狼一样的野性,虽身处人群之中,却又与人格格不入。他整个人瘦削修长,但身上的每一寸肌肉,都绝不是摆设,充满了一种可怕的爆发力。
他是个相当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