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
比?”
明艳美人的脸色就变了又变。
她道:“反正你们几个人,今日要死在这里,说什么话,又有什么关系?”
陆小凤道:“你同我们有过节?”
美人道:“熊姥姥和你们无冤无仇,可是公孙兰却同你们有仇,有大大的仇!”
公孙兰!
公孙兰就是她的名字。
昔日盛唐之时,曾有“一舞剑器动四方”的公孙大娘,公孙大娘的剑器不但美丽,更是天下罕见的杀人招式。
时过境迁,剑器已渐渐失传,到了本朝,这江湖上更是只有一个人会使剑器,这个人也姓公孙,乃是唐朝公孙大娘的后代,这个人就是公孙兰。
公孙兰身形一晃,忽然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两柄短剑,这两柄短剑亮得惊人,在日光之下一晃,闪出一种金属特有的美好光泽,而这两柄短剑的剑柄之上,又系着五彩的绸带,她的身形美好得要命,一动起来,彩绸与剑锋交相辉映,美丽异常。
对于剑器来说,美丽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武器。
男人多是视觉动物,所以舞剑器的女人必须要美,这美明艳而尖锐,只要有那么一点点,令这男人晃了神,那对他来说,这就是致命的。
当然了,大多数时候,公孙兰都不会与人用剑器打斗,她的下毒功夫炉火纯青,大多数她不喜欢的人,都死得莫名其妙,完全不会明白自己是怎么上的西天。
但,花满楼是个瞎子。
对于其他男人来说,美色或许是一种武器,但是对于花满楼来说,公孙兰之美,却一文不值。
他端立于四重屋脊之上,太阳光直射在他的身上,将他身上的那一件充满贵气的白衫上的芍药暗纹也照出了些,他长身玉立,一手持折扇,另一手背后,俊朗的脸上,双眼清澈极了,虽然他的眼睛毫无焦距,但任谁也看的出,此时此刻他坚定的心性。
他今日绝不会放公孙兰走。
他当然也不会杀公孙兰,花满楼为人仁慈,不喜杀人,但他一定会把公孙兰送到官府去,让她得到应有的报应。
公孙兰却并不怕。
她只道:“我之所以要杀你们,乃是因为你们杀死了上官飞燕。”
上官飞燕?
这名字并不久远,就在不久之前,她还跳上了百花楼的阳台,企图让陆小凤替她去做一些事情,只不过却被坏兔子小谷给呛回去了,后来,她在昆山杀死了朱定一家人,吃下月桂枝制成的药丸,化身怪物,要取他们的性命。
在整件事情里,上官飞燕是一个被利用的角色,利用她的人名叫霍休。
可这同公孙兰又有什么关系呢?
公孙兰的步子踏出来,露出一双鲜红的绣花鞋。
绣花鞋上绣着一只猫头鹰。
陆小凤忽然就已明白了,他盯着公孙兰的鞋子,只道:“……红鞋子,你是红鞋子的人,上官飞燕也是红鞋子的成员。”
公孙兰微笑道:“不错,我正是红鞋子的创始人,姐妹们都叫我大娘,或许你也可以叫我公孙大娘。”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这倒是不必,公孙大娘的美名,放在你身上,怕是有些不太搭。”
能做出随意杀人行为的人,说她是昔日的名剑客公孙大娘的后代,尚且要坠了公孙大娘的面子,又怎么能把公孙大娘的名号冠在她的身上呢?
公孙兰却并不生气,她只盯着花满楼那张俊朗而平静的面孔,冷冷地道:“杀我姐妹者,都得死,我公孙兰护不住其他的人,但红鞋子的姐妹,我却是拼死都要护住的。”
花满楼道:“上官飞燕毒害无辜之人,这件事你可知道?”
公孙兰大笑道:“是又怎么样?这天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