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
金九龄就是这样一个很讲究、很风雅的男人,他如此之好享受,因此才能与著名武林坏男人陆小凤成为知己。
一见了陆小凤,金九龄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陆小凤开他的玩笑,他就也开陆小凤的玩笑,只道:“的确很巧,有你陆小凤帮我抓熊姥姥,早知如此,我这大半个月都不用忙了,今日又何必巡街,去赌一赌马岂不是更舒服?”
二人相对着哈哈大笑。
一个月前,几个世家的勋贵子弟死于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之下,自那一天起,六扇门就在忙着破获这个案子了,如今金九龄只是巡一个街,就轻轻松松地捡到了已乖乖就范的熊姥姥,眉宇之间的那一股郁结之气自然而然地消散,看起来十分的爽朗。
他们本就打算将公孙兰送到官府去,如今金九龄来了,自然少走这一趟。
金九龄道:“好,人我就带走了,对了,你们刚刚是不是有话要问她,可现在问了,进了刑部大牢之后,想进去再问可是有些麻烦的。”
陆小凤看了一眼花满楼。
花满楼却道:“不必了,这是两件没有关系的事情,应该只是我多心了。”
金九龄道:“花公子最近遇到了什么麻烦么?”
花满楼道:“不曾,只是有一些事情有些在意,既然她不知道,那就是我多心了。”
金九龄点头,只道:“如此,我就将公孙兰提走了。”
花满楼道:“金捕头请自便。”
金九龄冲着他们抱了一拳,就推搡着公孙兰远去了,方向正是六扇门的方向。
京城是很大的,无数条街道,将京城分割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地方,在这些地方里,既有像刚刚公孙兰与陆小凤等人打斗时的繁华之地,也有在白天里也寸草不生、人烟稀少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在京城不会很多,但却也绝不是没有的。
金九龄就带着公孙兰来到了这样的地方。
他本应该立刻把公孙兰带回刑部大牢的,熊姥姥的案子,在朝堂之上掀起了极大的波澜,六扇门破了案子,乃是分内之事,可若是不破这案子,上上下下的捕快们,恐怕都没有好果子吃。
如今,他轻轻松松捉拿到了公孙兰,为避免夜长梦多,自然还是尽快带回去的好,可他又为什么要把公孙兰带到这地方来呢?难道这金九龄的心里也有鬼?
果然,公孙兰看着金九龄似笑非笑的脸,冷冷道:“你也是那老道士的人?”
金九龄扫她一眼。
这个女人,光鲜亮丽之时,也是个美人,可以入得了金九龄的眼,可如今这幅败落的样子,却只让他觉得不屑。
金九龄不会欣赏女子之美的,他追求最一流的美人,不过因为美人的容颜就像是帽子上的宝石一样,可以彰显他的身份与地位。
金九龄道:“难道你以为我是那老匹夫的手下?”
公孙兰啐了一口,道:“难道不是?你叫那瞎子问我事情的时候,背后用匕首抵着我的死穴,威胁我什么都不要说,你这般忠心,倒是条好狗!”
金九龄的脸色就变了。
他的自负与虚荣,远远超过了公孙兰,他这辈子最不能忍受的事情,就是被别人贬低,公孙兰如今一个阶下囚,却也敢对他如此出言不逊,更是让金九龄心中一股无名怒火。
此时此刻,他竟是连一点平时的风度都不要了,对着公孙兰的肚子,抬脚便踹,动作阴狠,简直像个地痞流氓。
他这一脚,倒是收了几分力气,没直接把公孙兰的肚子踢破,可是一个英武武人的一脚,无论怎么说,都绝不可能是轻的。
公孙兰本就四肢发麻,如今与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没什么差别,这一脚下来,登时只觉得腹部剧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