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楚时时:“……”
这是拐弯抹角地说他没天赋吗!
他狠狠剐了封不厌一眼,封不厌却依旧笑得眼睛弯弯:“你要是喜欢,我的随你摸,摸个够。”
他一边说着,一边牵起楚时时的手,一副要拉着他去摸自己腹肌的样子。
楚时时立刻抽回手,下意识往下扯了扯熊猫头。训练室外那么多人看着呢,多不好意思!
要摸就回房间摸,他能摸一晚上。
熊猫头:诶嘿嘿.jpg
楚时时歇了一会儿,便起身回房间洗澡。等他洗完澡吹干头发,封不厌正好推开房间门,冲他晃了晃手里的衣架:“穿这套衣服。”
那是一套高定西装,银灰色的西装上绣着些许暗灰色的暗纹,封不厌还配好了领带夹和袖扣,灰蓝色的宝石低调奢华,一看就非常上档次。
——一看就不便宜,楚时时心道。
他有些惊讶问:“这么正羽曦犊+。式吗?”
封不厌:“秦叔性格比较严谨,第一次见面的话,服饰各方面还是重视一点比较好。”
第一次见面,很明显说的是楚时时和秦叔的第一次见面。
楚时时接过西装,心底突然升腾起一抹有些怪异的感觉。他还从未见封不厌对谁这么重视过,哪怕是之前去见过一次猎人公会的会长,封不厌也相当随意。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和秦叔是怎么认识的。”楚时时边穿衣服边问,他只听封不厌提过一次,说他少年时期就已经认识了秦叔,算下来两人认识也有十年了。
前阵子封不厌提出要带他一起去见秦叔,楚时时就想过要找个时间问问,但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被训练榨干了精力,训练完就想不起来要问这事儿了。
“秦叔曾经资助过我。”封不厌说,“在我很小的时候,秦叔就一直在资助我上学。”
楚时时有些惊讶:“可你之前说,你十四岁的时候才认识秦叔?”
“因为秦叔是匿名资助的。”封不厌笑了笑,“直到十四岁我越级考进猎人学院,才真正和秦叔见面。”
楚时时恍然大悟。
封不厌继续道:“秦叔于我有恩,他知道我是半血族之后,曾经提出过收养我,但是我拒绝了。”
“为什么要拒绝?”楚时时忍不住问,虽然他还没见过秦叔,但听封不厌这么形容,他感觉秦叔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人。
被这样的人收养,拥有一个不算差、甚至可以说还不错的家庭,应该不是一件差事。
起码同样身为孤儿的楚时时觉得,如果当初有人对他表达了善意,并且愿意收养他,他很大可能性并不会拒绝。
“那时候年少,性子倔,一心只想靠自己闯出名堂。”封不厌笑笑说,“秦叔当时还挺失望的,也有些知情的人说我是不识好歹。”
楚时时皱眉:“怎么就不识好歹了?别人的善意又不是一定要接受,只有自己才是最清楚自己是想要什么的。”
他听龙岩他们提起过那个时候的封不厌,龙岩比封不厌大好几岁,在猎人学院的时候是封不厌的学长。
龙岩说,封不厌是他见过的最拼命的人,每天上完课训练完之后都找不到人影,同班同专业甚至同校的其他人,都说封不厌是个不合群的怪人。
偏偏封不厌人长得帅,成绩又一直稳居年纪第一,甚至屡次在全校比赛中打败高年级的学长,实力是当时公认的全校第一,因此哪怕再多人觉得他不好相处,封不厌也依旧有了众多的迷弟迷妹。
龙岩还说,直到后来他和封不厌混熟后,才知道封不厌那时候除了上课训练和比赛之外,还同时做了五份兼职,没日没夜的赚钱,这才会一下课就找不到人影。
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