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兄至,丧尸毒
夏末秋初,日头升的老高,余热中有了丝清爽。
新城的府学和藏书阁,是舒阿父这些年的心血。他跟着阿爹回京,只好劳烦留下来养身体的宋先生,帮忙支撑一阵子。王文这个司马,本就是个闲职,正好派上了用场,可以接手。
大家都是翰林学子,理念里最重视教育的兴盛,也都认可这才是社会发展的最大依仗。
雁洛兮背着手,站在藏书阁崭新的建筑前。
一辆马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只见孙氏先下了车,然后扶着车上的男子缓缓而下。
那男子拄着拐杖冲着她笑,雁洛兮立刻责备道:“锦兄胆子可真不小!顶着这样一张脸,就敢只身上路来边关!只是被恶人追到崴了脚,算你幸运。”
齐锦哭笑不得:“弟妹,那怪病着实可怕,我怕误了事,着急来报信,途中有扮成女装的。”
雁洛兮瞪他一眼:“见识短浅了不是!你觉得自己挺英气,扮相能蒙混过关,那是在江南。在边关的粗糙娘们面前,你这白白净净的样子,还想装女子?赶紧个去,被人家将计就计了吧!”
孙氏噗嗤一笑:“庄主莫再说齐公子,豆豆昨晚用冰帮他敷脚,上了药,月余可痊愈。”
雁洛兮自然知道不严重。就是觉得这小子的胆子咋就这么大?!一个未婚男子只身跑到边关来,连个小厮都不带,这要是真出了什么事……
“九哥还是再休息一阵。等脚伤好了,再出来做事也不迟。”
“无妨,孩子们的功课不能耽误,我可以坐着讲课,用不到脚的。”
齐锦说完,拄着拐杖上了台阶,进了府学的大门。而此时正是课间操时间,所有的师生都在校场上,今天是由鲜卑勇士领跳‘摔胡舞’,一种从鲜卑民族勇士摔跤格斗改编的。
节奏感极强的鼓乐声,由着电海螺传到了校场的每一个角落,孩子们边舞边‘呼呼哈兮’的大声喝吼,整齐划一。
齐锦先是一愣,瞬间眼中异彩流光,非常动人。
校场上近半数的学子是男孩,站在鲜卑勇士边,还有一女一男小朋友在领舞。而那男孩,正是昨晚给他看脚的小神医豆豆,男孩与女孩一样学本事,一样做事,不再被拘泥于后宅。
“弟妹说到,就做到了,令人佩服!”
雁洛兮轻笑:“有锦兄这样的大文豪来相助,真是孩子们的福气!”
齐锦一脸向往地看着校场,雁洛兮解释:“咱们这边是民族混居,除了必须说写蓝盛官话,其她族有用的技术,都可以拿来教给孩子。各胡族也可申请小班教孩子们学习自己民族的语言,但她们没有文字,恐难传承。锦兄若有时间,可否帮助统计一些口号口令,记录下来,这些知识在草原上很实用的。”
府学对雁庄的所有人开放,这着实冲淡了杂胡们心底最后的不安。
尤其允许有技术的杂胡师傅,可以来校教授本族的技术和传承,如此一番操作,连浮于表面的骚动,都彻底缓和了下来。杂胡各部落,世世代代生活在大草原上,有太多与自然灾害做斗争,与草原共存的智慧,必须要学习且保留下来。
齐锦眼露精芒,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许多。
十本《王的男人》早已奠定了他在文坛上的地位,如今又有了有意义的事情等着他去做。
“弟妹有事就去忙吧,我要去讲课啦!”
看着他神采飞扬的样子,雁洛兮点头,会心一笑,扭头往回走。
才刚走出城门,突然疾风过耳,一丛弩矢扑面而来!电光石火间,雁洛兮飞身而起,腰带出手,挡住这波攻击。城门外的人群迅速惊恐出声,嘈杂一片,而电海螺的预警及时响了起来。
正在河上巡逻的快船,迅速按包围圈的方向,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