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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了,抬头一脑门抵住了程悍的后脖颈,
“我也没有爸了,咱俩同病相怜,你凑合凑合...答应吧!”
程悍被他那既可怜又厚脸皮的态度逗笑了,“我发现你现在不仅胆子越来越大,嘴巴也越来越会说了,都快赶上老朽那碎嘴子了!”
关青长叹一口气,气息潮湿温热地喷在他的后脖颈上,
“我都喜欢你这么多年了,就算我本来是个不太会说话的人,这么多年的暗恋也快把我熬成个哲学家了。”
“还是个苦逼的哲学家。”程悍讥诮,“行了,撒手吧,赶紧睡吧。”
关青闷闷说:“我要跟你一起睡。”
程悍:“……您可真是登鼻子上脸的顶尖小能手啊!”
最后俩人还是一起睡了,虽然程悍从不正面面对关青,但关青越磨越厚的脸皮让他总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最合适的位置贴上他。
去杭州的路途是困倦乏味的,程悍一夜没睡好,闭上眼一会儿不是梦到自己又再吸毒,就是又拿着刀子准备杀人。他看着梦里的自己再做那些无可挽回的混账事,拼了命的想醒过来。结果一醒过来就看到关青的脸就在他耳边,他扭头的时候都快亲上了,顿时恶梦里残留的心有余悸就醒了,直被他吓一跳。
“你俩不乔装打扮一下?”老朽的破锣嗓子从扬声器里冒出:“别他妈被人认出来了,回头网友拍张照网上一传‘牢人乐队主唱编曲自知技不如人,特来逼哥演唱会现场求教’。”
“操!”程悍乐了,“我他妈天天在大街上晃,就没遇到一个上来找我要签名的!人演唱会都是逼哥的铁粉儿,还能注意到我俩?”
“那不一定啊,”老朽精神矍铄,继续发挥他□□嘴欠的本质,“你俩长得多有特色啊,一个满脸横肉,一个长发飘飘,搁一块儿,那就是西红柿配鸡蛋,一看就是一组合套,谁他妈认不出来!”
一旁开车的邵彻冷漠道:“认出来也无所谓,我揣几张CD,挨个发一圈,给咱们造造势。”
程悍:“没法儿跟你们俩把臭不要脸当人生终极目标的傻逼沟通。”
话是这么说,但真到了现场,邵彻还是把头发篓到头顶,藏在了鸭舌帽里。想九十年代,搞摇滚的几乎把留长发当作一种标志,但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除了零星那么几个固执的老派人士,基本都是怎么有范儿怎么来。
邵彻这造型,在现下的圈子里确实挺扎眼。
现场人太多了,一楼又都是站票,虽然还不到前胸贴后背的地步,但人与人之间也没有多少缝隙。
程悍和邵彻鹤立鸡群,前后一圈年纪轻轻的姑娘小伙儿,打眼一望,程悍都有种英雄已迟暮的悲壮感。
灯光暗下的那几秒钟,人群就开始骚动,等到李志在舞台中央出现,整个现场顿时成了尖叫的海洋,震得程悍脑浆都在翻腾。
随后在暗潮流动的钢琴声中,李志粗噶的声音不急不躁地响起,乐队加入了弦乐,小提琴的精细配上李志粗糙的嗓音,形成独一无二的特质。
李志这哥们儿,穿着普通青壮年的长袖T恤和牛仔裤,模样也是微胖界的屌丝青年,戴副眼睛,挎着吉他,吐字略微不清晰,副歌偶尔还破音,歌词还间歇性骂街。
他些微圆滚的身体踩着节拍在台上不协调地走来走去,没一会儿脸上的汗珠就荫湿了一块衣领。
他的唱腔除了粗旷毫无技巧可言,然而正是这种直白,真正吼出了现代青年内心的愤慨和迷茫。
“编曲很不错,乐队很牛逼,”邵彻在程悍耳边低声说:“瞧见了吧,他唱片基本是民谣,可现场还得做摇滚,不然歌迷们燥不起来,气氛提不上去。谢天笑的古筝,二手的唢呐,李志的歌词,这就是当下独立音乐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