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众人吃了一惊,叶绫舞也站起了身,不过当她看清楚站在人群之中的吴庸时,便识趣地保持了沉默。
王崇义本来还想在表姐面前表现一番,可是当他发现来人众多,且大部分是带刀侍卫时,立即头皮一阵发麻,马上就躲到了叶绫舞身后。
众多侍卫簇拥着两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身穿月白锦缎长衫,貌若桃花,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波光流转,多情深情,别说妙龄女子会心动,就连王崇义看了都觉得心头评评乱跳,心想:乖乖,这样的容貌要是去做小倌,绝对红遍京城。
而站在这漂亮男人身边的,则是一个身材更加挺拔的男子,五官没有同伴漂亮,但是修眉凤目、挺鼻薄唇,轮廓更为深刻,更有几分男子汉的气魄。
那漂亮男子傲慢地扫了叶家一众人,微微抬起下巴说:「此地已易主,识相的就快点走开,别在这里碍眼。」
大周朝对兵噐管制相当严格,民间除了日常所用的菜刀、斧头等物之外,是严禁私有刀、剑、弓等武噐的,所以公然在外带刀的侍卫,一定有官府方面的身分,这漂亮男子虽然态度傲慢,王家夫妻和王崇义却丝毫不敢吭声。
王氏有点害怕地扯了扯叶绫舞的袖子。
叶绫舞对着漂亮男子身边的高大男子微微点头,说:「吴老板,实在不好意思,今日本来是要取走我的一些私人用品,没想到亲戚也跟了过来,耽误了点时间,还请见谅。」
王崇义小声问:「他就是吴庸?」
王崇义原以为吴庸和他一样是个混混,可是看今天这架势,人家可比自己气势足多了,他不免感到自惭形秽。
吴庸微笑说:「没事,只是我的朋友听说我盘下了绮绣阁,想过来瞧瞧,倒是打搅你们了。」
那漂亮男子翻了翻白眼,说:「喂,我说你们两个够了没,瞧瞧那眉目传情的劲儿,啧啧。」
他冷眼瞥了王崇义一眼,王崇义吓得本能地缩了缩身子,恨不得缩成一只蚂蚁,从地缝里钻走。
漂亮男子继续说:「一大群人为难一个姑娘家,你们不嫌害臊,我听着都受不了。说什么父母之命,不知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吗?君在父命之上,叶大姑娘的婚事,常乐公主府做主了。」
什么?!
这下别说王崇义一家了,就连叶绫舞本人都愣住了,她看着吴庸,一肚子问号:吴庸不是和常乐公主府有仇吗?
吴庸也是一副无语的样子,他微微皱眉,对硬要跟来凑热闹的常乐公主府世子萧韶轻声说:「我说过了,我的婚事我可以自己解决。」
萧韶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你也太沉得住气了,我看你再晚一步,媳妇就要被人家抢走了,咱是好兄弟,当然要帮你一把!」
吴庸低头叹气。
照理说,萧韶曾经将吴庸痛揍一顿,两人算是结了死仇,原来的吴庸也确实因为萧韶而一命呜呼了,现在的吴庸本来也将萧韶列为危险人物,能不往来就不要往来,可是谁知道萧韶打着不打不相识的名号,居然又主动跑到吴家,先是为自己打了吴庸一顿而道歉,后来又说虽然他不能把妹妹嫁给吴庸,但是可以帮他找个大美ㄝ做妻子。
就这样,萧韶居然成了吴庸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萧韶本性不坏,就是热血冲动,痛揍吴庸一顿,也没想着真要把他打死,只是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原来的吴庸真的太倒楣,他其实是自己不小心摔倒时撞到了头造成内出血,才会昏迷导致死亡。
现在的吴庸也曾纠结过自己到底该不该把萧韶当做仇人?但他能穿越过来拥有第二次生命,说来还是拜萧韶所赐……
到底是有恩,还是有仇?
这种关系真是不能多想,怎么想都会让吴庸脑袋打结,而且几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