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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居士传·王摩诘传
    王摩诘,名维,世为祁县人,后徙家于蒲,与弟缙俱有俊才。开元九年,擢进士第,历官至监察御史。母博陵县君崔氏,持戒安禅。摩诘于蓝田营山庄,为母经行之处。既卒,乃上表于朝,请施庄为寺,诏许之。天宝末,为给事中。安禄山陷京师,为所得。以药下痢,佯喑。禄山迎置洛阳,迫为给事中。贼平论罪,时缙已官刑部侍郎,请削官赎兄罪。乃左迁太子中允,累迁尚书右丞。

    在京师,从荐福寺道光禅师游。日饭数十名僧,斋中无所有,唯药铛、茶臼、经案、绳床而已。居常不茹荤血,不衣文彩。妻亡不再娶,三十年孤处一室,焚香独坐,以禅诵为业。时与友人裴迪,往来山庄,弹琴啸咏,乐之忘归。

    同时有魏处士者,高不仕之节,屡征不应。摩诘为书遗之曰:“圣人知身之不足有也,故曰:‘欲洁其身而乱大伦。’知名之无所著也,故曰:‘欲使如来名声普闻。’古之高者曰许由,闻尧让,临水而洗其耳。耳非驻声之地,声无染耳之迹。恶外者垢内,病物者自我。岂入道者之门欤?孔宣父云:‘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愿足下思可不可之旨,无守默以为绝尘,以不动为出世也。”

    乾元二年七月,有疾。以缙在凤翔,索笔作别缙书。又与亲故书数幅,多敦厉奉佛修心之旨,舍笔而逝。(《唐书》、《右丞文集》)

    (录自彭际清《居士传》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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