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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白星昼他,好看啊!!!!
白星昼确实是苏鲸见过的,长得最戳心窝子的人。
“喜欢啊,但是他又不喜欢我,他还说不会喜欢我的,”苏鲸垂下头,或许是一开始这个婚姻关系里,苏鲸就将自己放在了道德弱势的那一方,总是在担心着白星昼的意见。
又或许是真的喜欢,所以才会变得小心翼翼,不敢靠近。
周允彬听着商场循环的音乐,是《风居住的街道》,刚好放到了最后的部分。
他点了点头,似乎在跟随着音乐的旋律。
“我觉得吧,”周允彬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腰背,“怎么说呢?”
他似乎在故意拖延着时间,直到商场里的音乐,突然从舒缓的轻音乐,换成了一首忧郁的情歌。
一听到这首歌的瞬间,苏鲸整个脸色都变了。
“《菲尼克斯》,这首歌是不死鸟乐队发行的第一首歌,以队伍名称命名,由曾经的主唱whale演唱,”周允彬侧过头看着苏鲸,摇晃着手里的手机,“我没说错吧。”
这家商场放的音乐可以在公众号上点歌,周允彬刚才鼓捣了半天手机,就是为了让商场放这首歌。
苏鲸低着头不肯说话,他捏紧了拳头。
这首歌的旋律低沉又温柔,主场独特的嗓音更是为这首歌增色不少。
“爱上了火焰的鸟儿扑进了爱人的怀抱,他因爱死亡也因爱新生,这是当初你寄给我这张专辑的时候,写在封面的那句话,”周允彬看着漆黑的手机屏幕,“怎么?现在的你居然还不如6年前的你吗?”
“地下酒吧乐队出身的不死鸟乐队能发专辑,很大程度依靠的是主场whale无与伦比的嗓音,只是,五年前whale突然退出了乐队,”周允彬继续说着,“我认识的苏鲸鱼啊,喜欢谁就努力去追,不喜欢就扔掉,喜欢女装就大摇大摆穿着,喜欢唱歌就跑去地下酒吧唱歌.......”
苏鲸还是不说话。
“所以啊,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对你来说没有什么不可能,只有你喜不喜欢而已,”周允彬伸手拍了拍苏鲸的背,“菲尼普斯每一次被火焰灼烧都会新生,你不必在乎他喜不喜欢你,你所要在乎的是你喜不喜欢他。”
周允彬叹了口气,“不用管那些合约和白星昼说过什么样的话,别这么扭扭捏捏的,你就差拿一枝花放在手里摘花瓣了。喜欢就去追他啊,婚姻算什么,他喜不喜欢你又算什么,自己爽就行了。”
这才是我认识的苏鲸。
没有生/育/器/官,干脆就当攻好了。
喜欢美丽的小裙子,就穿在身上。
因为被夸唱歌好听,转身就去搞乐队。
喜欢什么就去追寻,讨厌了再一脚踢开。对男人,对裙子,对所有一切都是这样的态度。
从来不会被世俗的规定所束缚,别人都觉得鲸鱼庞大又笨拙,而他却是他的海域唯一的王。
所以去爱他吧,掏尽你的所有去爱这个人,去追求这个人,只要你喜欢,只要你觉得值得。
第26章
“那我现在去追他,你自己逛吧,”苏鲸转身就准备离开,却被周允彬扯住了后腰带。
“滚回来,跟我去买鞋!”周允彬拉着苏鲸往电梯方向走去,“顺便再给你家那位买一双。”
白星昼一个人在家,晚饭吃得都匆忙,随便炒了点蔬菜就糊弄过去。
吃完饭洗好碗,白星昼觉得无聊,就坐在沙发上看了会儿电视。他一会儿坐着,一会儿站起来绕两圈,眼神总是不自觉地朝门口看,好像在期盼着什么人能回来。
都九点了,他一个omega在外面闲逛会不会太危险了?
不过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