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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
真的。我没耐心再花几年时间,找个这么对胃口的姑娘。

    ——

    之后我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父母对我坦言并非亲生,我在霖市呆得也无聊了也不能杀更多人,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学,顺便寻亲——看看是什么样的父母,把我给丢掉了。

    而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就是被林清岩这个变~态给算计了。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我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我明明丢在很远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在我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我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继续逃。后来我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我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类。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岩吗?不,我当然不恨,换成我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我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我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我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我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人,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我们成了兄弟。他一个人在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我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我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那里。远远却见屋门紧闭着。我走到窗边一看,乐了:他正压着个女人,在床上死命的干。

    我知道他一直是处~男,难得今天开荤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肯跟他。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旱了三年,看得我胀硬难受。过了一会儿,我察觉出不对——那女的脸色发白,一动不动,手也垂在床边,像死了一样。

    等他□射在地上,我才看到女人大腿上的尸斑——我靠,这小子真他~妈重口。从哪里找了具如花似玉的尸体来干?有这么饥不择食的吗?

    我再仔细一看,这女人的相貌气质衣着,似曾相识啊。

    我推开门走进去,谭良起初脸色又红又白,见我很平静的查看尸体,他也在我身后蹲下,笑了:“林子里捡的。哥,你要不要来?”

    我笑骂:“去你的,我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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