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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的生灵能避免这绝望,为何他们不自杀。他发觉他们的生活,不是靠了理智,而是——毫不顾虑理智——靠了信仰。这不知有理智的信仰究竟是什么呢?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人没有信仰,不能生活。宗教思想在最初的人类思想中已经酝酿成熟了。信仰所给予人生之谜的答复含有人类的最深刻的智慧。”

    那么,认识了宗教书籍中所列举的这些智的公式便已足够了吗?——不,信仰不是一种学问,信仰是一种行为;它只在被实践的时候,才有意义。一般“思想圆到”之士与富人把宗教只当作一种“享乐人生的安慰”,这使托尔斯泰颇为憎厌,使他决意和一般质朴的人混在一起,只有他们能使生命和信仰完全一致。

    他懂得:“劳动民众的人生即是人生本体,而这种人生的意义方是真理。”

    但怎样使自己成为民众而能享有他的信心呢?一个人只知道别人有理亦是徒然的事;要使我们成为和他们一样不是仗我们自己就可办到的。我们徒然祈求上帝;徒然张着渴望的臂抱倾向着他。上帝躲避我们,哪里抓住他呢?

    一天,神的恩宠获得了。

    “早春时的一天,我独自在林中,我听着林中的声音。我想着我最近三年来的惶惑,神的追求。从快乐跳到绝望的无穷尽的突变……突然,我看到我只在信仰神的时候我才生活着。只要思念到神,生命的欢乐的波浪便在我内心涌现了。在我周围,一切都生动了,一切获得一种意义。但等到我不信神时,生命突然中断了。我的内心发出一声呼喊:“——那么,我还寻找什么呢?便是‘他’,这没有了便不能生活的‘他’!认识神和生活,是一件事情。神便是生……“从此,这光明不复离开我了。”。

    他已得救了。神已在他面前显现。实在说来,这已非第一次。《高加索纪事》中的青年志愿兵,《塞瓦斯托波尔》的军官,中的安德烈亲王与皮埃尔,都有过同样的幻觉。但托尔斯泰是那么热情,每次他发现神,他必以为是第一次而以前只是黑夜与虚无。在他的过去,他只看见阴影与羞耻。我们由于他的,比他自己更认识他的心灵的变化史。我们知道他的心即在迷失惶惑时亦是含有深刻的宗教性的。而且,他亦承认,在《教义神学批判》的序文中,他写道:“神!神!我在不应当寻找的地方寻找真理。我知道我是在彷徨。我明知我的性欲是不好的,我却谄媚它;但我永不会忘记你!我永远感到你,即在我迷失的时候”——一八七八——七九年间的狂乱只是一场比别次更剧烈的精神病,也许是因为连年所受的人口亡故的刺激与年龄增高的影响。这一次病变的惟一的特征,即神的显现并未在冥思出神的境界过去之后消散,托尔斯泰受着经验的教训,急急地“前进,只要他抓着光明的时候”,并在他的信心中归纳出整个的人生观。并非他从来不曾作过此种试验,(我们记得他在大学生时代已有“人生的规律”这概念了,)而是在五十岁的年纪,热情去诱惑他走入歧途的机会较少。

    但他不是一个印度的神秘主义者,不能以冥想入定为满足;因为他的亚洲人的幻梦中又杂有西方人的重视理智与要求行动的性格,故他必得要把所得到的显示,表现诚实地奉行的信仰,从这神明的生活中觅得日常生活的规律。毫无成见地,为了愿真诚地相信他的家族们所虔奉的信仰,他研究他所参与的罗马正教的教义。关于这一段纪事的,署有下列的小标题:《教义神学批判及基督教主义检讨导言》。且为更加迫近这教义起见,他在三年中参与一切宗教仪式,忏悔,圣餐,一切使他不快的事情,他不敢遽下判断,只自己发明种种解释去了解他觉得暗晦或不可思议的事。为了信仰他和他所爱的人,不论是生人或死者,完全一致,老是希望到了一个相当的时间,“爱会替他打开真理的大门”。——但他的努力只是徒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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