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节
现在法盲太多了吧那只是起诉而已,腾达公司的员工又怎么了,腾达员工的起诉也败诉了很多啊,怎么这次就好像一定是烧喜的问题了?」
「具体情况我已经和烧喜沟通了,那个腾达的员工,她晚上六点吃的饭,结果半夜了肚子疼,说是烧喜的饭让她食物中毒了。」
「各位,你们觉得这说得通吗?我想了半天都觉得说不通,那么长时间了,她中间吃了别的东西,医院是检查不出来的。」
李店长让他们下场解释,那就是要把舆论引导到证据上面。
上网的人里面懂法的毕竟少,懂民事证
据原则的就更少了。
按照这些人的逻辑,这就是没办法证明。
但是,民事证据不是这么说的,谁主张谁举证,我说我吃了你的东西食物中毒了,然后我举证,吃饭的证据,中毒的证据。
以及中间间隔时间不超过六小时的证据。
但是呢,你说我中间可能吃了其他东西,这个事要由你来举证的。
你没办法举证,那根据高度盖然性规则,法官就可以判我赢,就这么简单。
可惜,网上你是没办法和网友解释清楚的。
视频几分钟的时间,但是郭奇峰说的很多,他强调自己因为这件事已经被网暴了。
而且表现出了一副很愤慨的样子,甚至声称,这件事就算是腾达员工赢了也不能证明什么。
自己吃过烧喜的饭,没有任何问题!
视频拍好,经过了专业团队的审核没问题,便发到了网上。
与此同时,有和烧喜餐厅有过合作的网红们都发了视频,而且里面有大概人一半都说自己被网暴了.....
视频内容也和郭奇峰差不多,反正就是让大家知道,对方这事没道理。
一些网红直接说,这么多人吃了都没事,怎么就她吃了有问题,这难道不应该让她自己找原因吗?
一堆的视频外加上各种软文,以及这些网红们的粉丝,水军,如同炸弹一般炸裂了互联网。
第569章 专业对口了属于是!
「我从三年前就看小郭了,说实话,小郭做的视频永远都是那么的硬核,他说那家餐厅没事,我觉得肯定是没事的!」
「难道腾达的员工就一定占理吗?我很费解有些人的想法,阿毅是一个较真的人没错,但就小郭说的这些证据而言,我觉得确实不够啊。」
「你食物中毒了,然后几个小时前吃了别人的食物,就能说是人家餐厅的原因?这不对吧,那么多人吃了都没时间,就你有事,难道不应该从你自己身上找原因吗?」
「小郭以前推荐的店我去过好几家了,都很不错,他从来不会在这上面赚钱的,人家有钱。」
「那些喷子们,键盘侠们,你们除了会骂人还会说什么?」陈旭彤再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评论,随即发了出去。
正如她在评论里说的那样,她很相信郭奇峰,因为郭奇峰说自己从来不做广告。
每次探店都是随机的,甚至连选择地方都是随机的,所以绝对不存在什么利益方面的问题。
而在网上,和陈旭彤一样想法的人显然不少。
或许是因为腾达现在总是上热搜,以至于很多人都有点讨厌了。
也或许是是因为这次的事件已经被看的清清楚楚,很多人都觉得,这确实证据不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