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电闪,十分恐怖。
难以想象,没有马车庇护,行走在外面,这场风暴该会多恐怖。
兔族和阿苏默勒经历过很多这样的绝境,但没有一次,他们度过得这样轻易。
自从失去祖地,他们跋山涉水,想要去陶都,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温软厚实的被褥仿佛母亲的肚子,将他们覆盖,雷声、雨声、风暴声模糊不清,双马尾兔子的原型十分还很小,舔舐青年头发,长耳朵搭在枕头上,红眼睛一睁一睁,最后彻底闭上。
翌日清晨,风暴结束,整个草原像被雨打湿,天际洗出剔透的青色。
莫恙煮了一大锅萝卜骨头汤,补上昨晚没来及做的晚餐。
“以后就由你的族人来做饭了,”莫恙搅肉汤,给他舀了一大碗,“一日两餐,早上一餐,晚上一餐,中午赶路。”
青年点头。
过了会儿,他道:“我们的食物有多少。”
莫恙示意他看板车:“你可以自己去看。”
照设定,他那个粗糙储物玉石是拿来放灵茶的,空间有限,所以物资都堆到了板车上。哪知阿苏默勒看过后,朝莫恙转头:“食物不够。”
“嗯?”
“食物不够撑到陶都。”
莫恙:“你知道陶都在哪里?”
“知道,”阿苏默勒道,“在蝎尾星尽头,很远的地方。”
莫恙想了想:“如果不够,我们会打猎。”
阿苏默勒:“……”
他定定的看着他。
莫恙没注意到,煮完一大锅后,让双马尾兔子和另一个兔子帮忙,把汤分完了。
萝卜骨头汤好喝极了,连续几日的食补,让所有人的脸色都红润了点,喝完收拾好东西,便又重新出发。
兔子跑得太慢,所以它们还是呆在马车里,其他人骑追风马,在草原上呼啸着追逐,速度极快。
马蹄溅起草叶,朝天嘶鸣一声。
巨日从天尽头升起,莫恙畅快的跑在最前,小金乌揣在怀里,吐纳吸收日精,燕凌云和他并行,背着弓箭,轻易就能射下一只飞鸟。
莫恙侧头看他,露出笑。
燕凌云弯起了唇。
叶秋水就在后面捡货,随后一丢在板车上:“晚上加餐!”
一场暴风过后,荒北似乎在渐渐回暖。
枯草尖端沾染了清新的水汽,传遍全境,荒土一夕之间变得柔软,静静等待着草种破土而出。
因为他们是绕路,伪装从北去往陶都,所以路程加长,时间就更紧张,中午基本不会停下,也不吃东西。
兔子们正在养身体,眼看要养得好一点,又要饥一顿饱一顿,莫恙忍不住投喂了一袋红萝卜。
马车里的兔子吱儿吱儿小声叫,一双双红色的眼睛看着他,扒在车壁,接从窗口掉下来的萝卜。
然后吃得很香。
双马尾兔子耳朵竖起来,莫恙伸手从窗口探进去,还能摸到它软软的兔耳朵,兔耳朵也在他手里一晃一晃的。
桌子上铺了被褥,还有新的布匹,不会弄脏。一袋红萝卜被吃的一干二净,渣渣也不剩,它们还会洗脸,所以虽然干瘦,身上却很干净。
沐浴着阳光,互相舔舐。
……
喂完兔子,莫恙心满意足离去。
阿苏默勒却握着缰绳,寒冰般的双眸看着他背影,眼中闪过一丝什么东西。
燕凌云回过头,似随意,和他对上了视线。
第136章 陶都
四月, 荒北彻底入春,太阳变得金黄灼热,一望无尽的绿草拂地, 铺向光辉灿烂的远方。
夜晚寒气渐渐退去, 转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