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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嘿,言!”羚一是个黑皮亚兽人,身高腿长,眼睛像绿玛瑙,热情又爽朗,跟林言关系很不错,“我来换东西了!”

    林言把所有盐果都装在陶罐里,摆放的整整齐齐,差不多一共五个陶罐,够羚羊部落生活一两个月。

    “你托我打听的事我也打听清楚了,”不客气的接过林言递来的陶碗,一口冰凉清甜的花茶下肚,羚一眼睛冒光,打算一会儿问问林言做法:“大陆上只有三大城池和中央神殿不禁止原始种进入。”

    “三大城池?”林言一顿。

    是的,‘光之城‘、‘月之城‘、‘星之城‘。据说中央神殿之所以不禁止原始种进入,就是因为小祭司——哦,你可能没听说过,中央神殿除了神子,还有一个小祭司。这两个人据说天生得兽神偏爱,正在争抢‘神谕‘祭司之位。”

    林言看着羚一谈到八卦而兴奋得眼睛睁大的模样,觉得这事儿交给他果然靠谱,“然后呢?”

    “然后两人斗法斗得火热,小祭司为了表达自己更受宠,说是受兽神指引,直接放宽了对原始种的限制。五月份是一年一度的‘祈神日‘,你可一定要在这之前进城住下啊,不然一整个五月这几座城池都不允许外人久居。”

    这是个关键信息,林言默默记住。

    三大城池关系网错综复杂,幸亏经过三年的温养,现在林言和大狮子身上的诅咒都消失了,不然怎么混进去还是个问题。

    林言把营地里的所有东西都免费送给了羚一,自己只要了三捆兽皮。

    羚一惊喜之下坚持把羚羊族鞣制兽皮的方法告诉他,羚羊族鞣制得兽皮不仅有清香,还可以染色,染色技术极其发达,浸水也不会褪色。

    林言愉快的与他告别,准备明天就启程。

    夜长梦多,按照羚一提供的地图,越过刚纳河,他们起码还要步行一周的功夫,才能到达最近的城镇。然后才能租马车,赶往三大城池。

    这一路林言轻装上阵,变成原型,躺在大狮子背上,夜晚就趴在毛毛里睡觉,虽然总是被舔醒,腹部的毛毛总是湿润粘腻,但看在大狮子任劳任怨,又是扛兽皮又是扛他的份儿上,林言忍了。

    大狮子脚程不快不慢,两个人边玩边走,一个多星期才到城镇。

    越靠近城镇,越能感觉到人声鼎沸。

    崎岖的泥路上偶尔有马车飞驰而过,观马车外表披覆的兽皮,应该是资产不弱的小贵族。

    时隔三年,林言终于回归兽人社会,看着这热闹熙攘的一幕幕,他有些感慨,但很快察觉到不对劲。

    按羚一所言,‘日落之城‘只能算是中等发达,此时居然汇集了方圆所有年轻貌美的亚兽人。

    不少亚兽人也带着原始种,他们的原始种包括猎犬、棕熊、花豹以及灰狼之类的动物,皮毛顺滑、躯体健美,可不像普通亚兽人能驯养出来的。

    即便如此,当林言坐在雄狮背上,威风凛凛的走到城门附近后,还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庞大的雄狮威武冷漠,鬃毛猎猎,四肢粗壮有力,金黄的竖瞳闪烁着戾气与冷光,不紧不慢的走动时,脚下会发出“咚咚咚”的声响,充满威慑力。

    这一看就知道不是兽人能驯养出的狮子,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草原霸主。

    发现这些目光里的忌惮与探究,林言微不可见的蹙起眉。

    什么情况?

    这‘日落之城‘莫非也开始支持原始种进入?

    他想从大狮子身上跳下来,大狮子却忽然低吼一声,吼声低低沉沉,尾巴则不耐的勾缠住林言的脚踝,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人太多了,大狮子心情烦躁,如果林言再坚持从它身上跳下去,估计这头坏狮子又要耍好久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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