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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点的地铁,在进站前把纸杯丢进垃圾桶,上车后找了个被人蹭得发黑的座位。

    李谦蓝还在电话里装逼:“行,这事儿有谱。”

    他那边也刚下课,要步行回大学城里他和乔馨心的出租屋去,嘴里嗑着糖,嚼得乱七八糟地说:“两天内给你混下来,肉偿吗?”

    “……”

    明知道是无心的玩笑话,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暗示意味,也不该往龌龊的方向去想,偏偏确有隐情的我还是被噎得翻了个白眼,“两张入场券。”

    “妥妥的!”

    我把书包摊平在膝盖上,夹在一群表情木然的路人里摇头晃脑,捏紧一支笔往本子上记单词。

    “真是不敢相信啊,我哥们儿要出名了……话说你这音乐节都上了能不能出名啊……会有粉丝么?我看你还是给我签个名……”

    “你可醒醒吧。”

    我又跟他闲扯一番才挂断电话,看看表,现在回去可以花三个小时把歌词修改完毕——如果顺利的话。我盘算着,老师留的作业一个字都还没动,小组活动的发言稿也没写,不晓得能不能赶到明天早上交,十二月还有大学四级……

    我用笔记本盖住脸,遮挡起车厢上方刺目的白色灯光,深吸一口带着笔墨味的空气。

    不想了。

    回到“第二个家”,我换下棉衣,洗干净手和脸,去给老王和无双喂食、打扫猫砂,饮水不用更换,宫隽夜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给它们准备好新鲜的,而他现在还没回来。我喝完一杯烧好的热水,等身子暖和起来,就去了楼上的录音棚。

    然而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自制力。

    我花了半个小时把初稿定下来,眼皮就开始有了自动粘合的倾向,可能是身体暖和过头了,一旦不活动就睡意凶猛。我只好站起来在房间里乱走,先灌咖啡,再是撑住脑袋,实在抵挡不住了,便给自己定了个九点的闹钟,决然滚倒在屋里录音室外的小沙发上,睡了过去。

    我入睡得极快,整个人意识断层了许久,不知什么时候,在我的精神上仍然保持睡眠、身体却有些许苏醒的迹象时,恰好能对周围事物有一定的察觉,听见门被徐徐推开的声音。

    不是莽莽撞撞开得很大,而是一条缝,那声音又细又轻,配合着我熟悉的脚步声——是他回来了。

    大概是在一起时间长了,连他走路的节奏都烂熟于心。我知道他回家了。

    平时我在录音棚录demo,一点儿杂音都不能有,他就自觉待在门外逗猫,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也不敲门,溜着门缝塞一张字条进来告诉我,常让我联想到小孩子给人递情书的那种塞法儿,有种不宣于口的体贴。估计这回是听见屋里一直没动静,才干脆推门进来。

    他离我越来越近,我能听见,可还是不想睁眼,维持着一只脚搭在沙发扶手上的躺姿没动,又怕压抑不住的呼吸暴露了我的邪恶。

    按照一般的剧情发展,我期待他能对我做点儿什么。

    他似乎在我身边站了半晌,身上的冷香干扰了我的感官,我全凭感觉判断不了他的具体方位,脸颊上吹来一点点属于他气息的时候才断定他俯下了身,手指从我的两眉之间滑下鼻梁,落在微翘的唇峰上,指尖有即将散尽的烟草味。

    我一度迷恋他的抚摸,好像缺乏安全感的人会通过与人的接触来认同自身,一遍又一遍。可我喜不喜欢他和有没有安全感好像并无关系,没人规定某种情感必须依赖阴影存在。

    我是完整的,但也渴望他。

    他靠过来,用鼻尖拨开我耳边的碎发,耳洞里盈满了微弱的“沙沙”声,继而钻入他温热的鼻息。

    “还不打算睁眼吗?”他将声音碾磨成轻柔的粉末,“那我可要继续了。”

    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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