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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而我就算现在脱光膀子也无人问津,主要是身边带着个太有存在感的男人。
他是很乖,听话不找茬,穿和我款式相同的三件套,发丝不乱,礼数周全,带出去特别给人脸上贴金。但就算他什么都不做还是流露出暗敛的锐气,令一些对他身份有所觉察的人望而却步。
他这一晚上就干了两件事,一件是跟前来搭讪的人从善如流地微笑,另一件是稳稳从我手里夺过敬给我的酒。
“他酒量不行,”话说得真心实意:“我替他。”
第 111 章
以我对他的了解来说,他不是贪杯的人,身上没有那些生意场上男人常有的恶习,不劝酒不拼酒,平时逃不过的应酬也掌握着分寸,更何况他这样的人,任何情况下都得给自己留一手……总之我是万万没想到他喝起来会那么生猛。
不论过来套近乎的是小姑娘还是老男人,哪怕是塔塔指名道姓的牛逼人物(神他妈一个都不认识),他都没给我机会承人家的情,通通替我挡了,并且气定神闲毫不失态。
可我仍然担心他这么喝伤胃,从果盘里拣了几只青绿色的橄榄给他,看了眼墙上的石英钟,那头何故把杯子一放,“爷们儿走了!”
酒会上少了我们四个人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直到出了大门费娜还用手指把卖相精致的糕点塞进嘴里,贵妇般矜持地搓搓手指;我啃了两块小羊排充饥,太奢侈的食物果然还是不合胃口;宫隽夜嘴里叼着一片盐腌柠檬,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
出大门时何故给夏皆打电话确认地点,听说离这里不远,我们步行过去足够。
凌晨一点,这个陌生的城市早已陷入沉睡,街道两旁斑斓的建筑物失去色彩,仍亮着的只有我们脚下这一条路。我裹紧身上的大衣,握着宫隽夜的手,前面时不时飘来何故和费娜的说话声,被冷而柔的风吹去一个宁静的地方,离我越来越远。
我们俩总算落了单。
这大概是个令人期待的好兆头,它预示着我们终于可以在新的一年的凌晨趁早做点儿什么,至于是什么,反正我懒得去想,因为它总会负责地指使我做出正确行动。
但这一次,仅这一次,我在他靠近我的时候用一根手指阻住他的嘴唇,削薄的唇片被压出一道柔软的印痕,这对立姿态陷入静止,我和他幽微却慑人的目光相触于咫尺,竟像上一秒才认识这个人似的,心悸得发不出声音。
这可能是我第一百五十次初恋。谁知道。
“我不想,”我吞了口口水,“不想老是你低下头亲我。”
“能换我低头吗?”
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到他搂在我腰后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换了个十指交叉的动作,与此同时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而我盯着他镀了薄薄一层灯光的睫毛盯到入迷,身子一轻,脚下突然踩空——
他把我抱了起来,让我比他高出一截,抬起下巴仰视着我;我看见被我挡住一半的路灯光线拢照着他微笑而眯长的双眼,里面亮晶晶的,像是流淌着灿烂的星河。
“好了……真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