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的升职有关的事。
据书中说,陈念琴在市歌舞团工作时,在一场外事演出中,曾经弄丢了一套非常贵重的,红宝石首饰,后来是轩昂用自己家的首饰帮她抵的,而她弄丢的那套首饰,并非歌舞团的公物,而是歌舞团的副团长自己的私有品。
因为是外事演出,有外宾会前来观看,所以副团长才会把私人首饰借给陈念琴,而陈念琴呢,又因为不小心,把它给弄丢了,然后,轩昂把自己家的首饰给了陈念琴,之后,副团长吃了个闷亏,首饰丢了,只好自认倒霉。
陈念琴却因为轩昂的馈赠,拥有了一套价值连城的首饰。
据书里的时间线,那件事要发生在两年后,而歌舞团的副团长,姓冷。
所以陈思雨判断,在书中被陈念琴不小心弄丢的那套首饰,是冷梅的。
但是呢,她前段时间还专门试探过冷梅,问她是否有一套红宝石首饰,冷梅却否认了,说自己没有。
在歌舞团,姓冷的副团长,除了冷梅,应该不会再有别人了。
而既然现在冷梅手里没有红宝石首饰,那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红宝石首饰,是在从现在开始的两年间,别人送她的。
这件事跟陈思雨的生活无关,她的存在,对它也不会造成影响,所以她敢断定,它是肯定会发生的。
叽哩咕噜跟冷峻讲了一大堆,陈思雨伸出一只手,说:“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咱俩打个赌,要在这两年中,有人会送梅姐姐一套红宝石的项琏,你就信我,要不会,我就是小狗,是敌特,是骗子,不得好死。”
冷峻皱眉:“不能随便说死。”
“那现在呢,你可以暂时信任我吗?”陈思雨再问。
冷峻低着头在洗菜,默了片刻,吐了三个字:“我爱你。”
意思是他虽然爱她,但不信任她喽。
陈思雨倒也不生气,毕竟冷峻是个飞行员,他还曾经历过战友的背叛,他不信她才是正常的。
“行了,你出去吧,我给咱们做饭。”她笑着说。
冷峻下意识舔了舔唇,先说:“如果你是敌特,你进高墙,但我会在外面陪你二十年。”
陈思雨点头:“你真棒。”一个飞行员,面对敌特分子,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不管他能不能办得到,都难能可贵,必须表扬。
冷峻长时间的沉默着,两只眸子盯牢了面前的女孩,过了许久,又舔了一下唇,终于说:“所以我现在有资格,可以……”
他能接受她是任何身份,不管她是什么人,他都爱她。
他想亲她,吻她,而现在,当他做好了跟她共同承担的决定,他觉得自己有资格了,可他说不出口。
陈思雨上辈子谈过的小鲜肉大多纯情,但像冷峻这样,纯到不解风月,甚至还有点蠢的,还是头一回见。
抿唇一笑,她伸手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唇,闭上了眼睛说:“可以的,想亲你就亲吧。”
安静的屋子里,只有吃饱了的鸡在懒懒的咕咕着,冷峻心爱的姑娘扬起脸,唇弯成了小月牙儿,颜色仿如蜜桃一般动人,可口,终于,他可以没有任何顾虑的,吻他的女孩了,可他这个吻,注定要一波三折。
轩昂练完了琴,掏钥匙开门进屋,本以为家里没人,绕过客厅到厨房门口,却赫然见他最爱的冷哥和姐姐俩凑的特别近,都快贴一块儿了。
但是不对啊,早在半个月前,陈思雨就跟轩昂深入的,聊过自己有可能会被打为敌特,并探讨过,两人该如何应对,躲过危机一事。
轩昂当然不认为他姐是敌特,别的事,他一小孩子,也考虑不了那么深,而他最在意的一件事,就是陈思雨说:冷峻怀疑她是敌特,所以俩人已经分手了。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