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的大鸡块薄薄拍上一层生粉,入锅炸熟,另起锅烧油,加辣椒和花椒,葱断煸出香味来,把鸡肉放进去炒熟。
两大盘香喷喷,热乎乎的鸡肉就出锅了。
另外炒了一盘小园子里种的小青菜,一个轩昂的最爱,西红柿炒蛋,轩昂得意洋洋:“峻哥,就那点地儿,足够供我和我姐吃喝了,厉害吧。”
冷峻应付的非常敷衍:“厉害。”
看轩昂端起保温杯在喝水,悄声问陈思雨:“是不是他抢走了你的杯子?”
陈思雨摇头,小声说:“不是啦,是我送他的。”
一个杯子而已,在冷峻这一辈人的意识中,它是首长亲自采购来的,很重要,可陈思雨上辈子是用过保温杯的,并没那么稀罕它。
这时轩昂又问:“鸡肉好吃吗?”
冷峻答:“好吃。”
虽然飞行队的食材也很好,冷峻他们吃的,比全国人民都好,但陈思雨做的鸡格外好吃,尤其是裹了面包糠的鸡米花儿,特合他的口味。
但他还在为了那个杯子而耿耿于怀,不太高兴,说话就闷闷的。
而他一说好吃,轩昂就按捺不住了:“姐,剩下的我不吃了,让峻哥带走。”
陈思雨说:“你吃你的,还有一块鸡脯呢,你冷哥要想带,我另给他做。”
“那你快去炸呀,我看冷哥特爱吃这个。”轩昂说。
冷峻端起盛鸡米花的盘子放到了一边,说:“思雨坐着,我带这个走就好。”
陈思雨正准备夹块鸡米花呢,盘子给他撤走了。
她心说冷峻又不是没见过好吃的,咋突然变的这么护食了。
转念一想,明白了,他不是在护食,而是不想她再下一回厨房。
继续吃饭,冷峻又问:“轩昂会做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