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得偿所愿
在我身边。没事的时候我会帮老板遛遛狗,我想还是狗比较好,人再怎么像狗一样热情都比不过真正的小狗。
就这样过去了很久,日子一天天复制粘贴一样毫无水花,我的情绪也终于回归了冷静。
“没什么。”我回答着同事的话。但显然她已经从这个话题里跳出来了,我看到她的眉毛夸张地挑起来,露出一个惊喜的表情:“你女朋友来接你了。”
我回头,正好看见林逸清进门,她对我笑笑,没有过来打扰,就站在外屋歪头看着笼子里等着被接回家的小狗。她今天的穿衣风格和平时不太一样,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像个学生。
“反正也没什么事了,不如早点回去吧?”同事冲我眨了眨眼,“我说你为什么走神,原来是因为这个。去约会吧,今天可是情人节,不能让另一半等太久啊。”
我点了点头,倒也不是为了别的,因为现在离我正常下班的点也就只剩五分钟了。
“小狗挺可爱的。”我换好衣服走到林逸清旁边时她说,“咱们也养只小狗吧,我可以去打听好一点的犬舍,或者去领养。”
“领养吧,领养就挺好。”我说。
平心而论,林逸清这些年确实没有什么出格的行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曾经的伤痕早就结痂痊愈。只是伤痕好了过去的伤害也不会凭空消失,更何况还留下了刻骨铭心的疤。直到现在我依然无法以一个平和的态度思量林逸清,我无法毫无芥蒂地和她寻常相处,虽然我们会上床会约会在别人眼里也是很正常的一对同性情侣,但我不相信任何一种对我们关系的定义。我不信她还爱我,我不信我还爱她,可时间过去了太久,连恨意都消退了,那么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
今晚没有立刻回家,林逸清开车带我找了家餐厅。虽然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烂成了一坨浆糊,但她总是那么在意所谓的仪式感。
“你今天很不在状态。”林逸清说。
“是吗。”
我低头用叉子戳着餐盘里的青豆,我讨厌吃这个。
今天上午帮老板遛狗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温予阳,大学时候的班长。虽然仅在我人生中出现了短短两个月,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唯一一个尊重了我名字的人,唯一一个骗我骗得那么真、以至于我现在都不敢相信那是在骗我的人,也是我最后一个记住名字的人。
我的心固执地认为名字是很重要的东西,不知道名字等于不熟悉,不熟悉等于不会被伤到,所以我现在再也无法记住陌生的名字,包括老板养的这只小狗。我对同事们说这是疾病,她们都表示了理解。
没想到会再见面。
她先认出了我,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口吻叫住了我:“你、你是……”
大学的时候我很排斥小满这个称呼,因此班长就没有再这样叫我。她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用“吃不吃橙子”“吃不吃草莓”之类的询问开头,但现在,已经不适合再用这种开头了,她可能都不知道该叫我什么。
“叫我夏小满就行。”其实我早过了那么幼稚的年纪。
时间会淡然一切,当初那些起伏的情绪早就消失不见。再见面时我们两人都挺高兴的,并且心照不宣地没有提起霸凌和欺骗的事。
“我是来出差的,”班长说,“没想到你居然也在这。”
寒暄结束后话题自然回到了当年,仅在二十岁出头相遇过两个月的我们,除了当年那些事外没有别的可聊。
“……所以你以前是真心想帮我的?”
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别人说什么信什么。在我冷静下来后回顾曾经,我想比起林逸清,还是班长的话更可信一些。
“不然还能有什么原因。”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