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刘美云听到秦小月这个名字,条件反射般的就看了过去。
只见驻地外,秦小月和一个穿着军装年轻男人站在一块,两人正说着什么,秦小月红着脸,笑容明媚。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秦小月喜欢人家。
“我就说秦小月平时是给她对象写信吧,你们还不信,一个月都要寄好几封。”车厢里有和秦小月同宿舍的女孩儿,一脸艳羡的说。
“她对象长得可真俊。”有人附和道。
刘美云看了一眼,可不,男人样貌清隽,身型挺拔,皮肤冷白,就这样的长相放在后世,都能一度掀起娱乐圈的审美热潮,在六十年代,就更别提有多让人惊艳了。
可能是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明星脸,刘美云反而不怎么感冒。
她更喜欢陆长征那样五官硬朗,浓眉深目,身上总散发着炙热的男人。
想到陆长征,刘美云就觉得身上好像没那么冷了,主要心窝子那里暖呼呼的。
刘美云挪开视线的时候,陈青阳正好不经意扫过来,入眼就看到红色围巾下,一双漂亮得让人惊艳的眼睛。
忍不住又望了两眼,可惜那双漂亮的眼睛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一道红色的风景线。
“青阳哥,你看什么呢?”秦小月有些不高兴。
“没什么”陈青阳随口应着,“车要开了,你赶紧回去吧。”
“那你要记得给我回信啊!等我休假再来看你!”
秦小月依依不舍的和男人告别,三步两回头的终于上了卡车,立马就有人问:“小月,那是你对象不?”
秦小月红着脸点头,大大方方承认:“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家里给订了娃娃亲。”
“青梅竹马!”
“你俩真般配!”
秦小月在众人的羡慕中,笑得格外灿烂,连目光扫到讨人厌的刘美云,她都不朝人瞪眼了,而是扬起下巴,一副骄傲的模样。
卡车一路颠簸,寒风肆虐,入目所及,全是一片的雪白。
刘美云被这六十年代的自然雪景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前世她是南方人,没见过这么壮观的雪景,路过一些村庄,看到炊烟袅袅,有几个黑黢黢的小孩儿,吊着鼻涕虫追在他们的卡车后面欢呼,声音清脆又明亮。
以后就要在这样的环境下扎根了,没有996,没有通宵达旦的加班,不用还房贷车贷,不用天南海北的当空中飞人,不用为了完成一笔订单,喝酒喝到胃出血……
刘美云呼吸着60年代的寒冷空气,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这天,团里休假,女孩儿们,早早就约着去邮局,给家里人寄信。
宿舍就剩刘美云和宋红英没去。
刘美云腿伤还没好利索,自从回到团里,大部分时间就是躺在床上。
光睡觉,她都能睡一整天。
恨不能把前世,因为熬夜猝死没能睡够的觉,给一次性补回来。
“什么,你要退伍?”
宋红英听到刘美云说已经向上面打了退伍申请,惊讶得嘴里都能塞下一颗鸡蛋了。
“为什么,就因为你的腿伤吗?”宋红英不明白,医生都说她的腿半年后就可以正常跳舞了,大不了这段时间就在团里打杂,或者服从安排,暂时去后勤部帮忙也可以啊,以前又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例子。
而且刘美云可是团里跳舞跳得最好的,他们好不容易进了文工团,一旦退伍,可就又被打回原形了。
刘美云把自己的理由的一说,宋红英突然沉默了。
好半天才眼眶红红的开口,“我弟也下乡当知青去了。”
刘美云一愣,宋红英家里的情况,她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