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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宋书华有点难堪。

    陆明臣看他脚,眉头皱起,那么高的鞋跟,当真扭到了脚腕,十天半月都下不了地。

    “穿成这样……我是说你这鞋子,好走路吗?”

    “还行,习惯就好了。”

    陆明臣还想说点什么,又觉得不会说出来什么好话,干脆闭了嘴。抓在宋书华胳膊上的手也迟疑片刻,最终还是松开:“你小心点。”

    陆明臣走前边,把过道顶灯的开关都按开。宋书华跟在他身后,步子迈得更小心一些,好像给人添了麻烦。

    秋季温差大,入夜后气温陡降,出了办公楼,夜风一吹,宋书华不由得抱了抱胳膊。突然他肩头一重,还带着陆明臣体温的外套罩在他后背:“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宋书华拉了拉陆明臣西服的衣襟,把自己的胳膊裹得更紧一点。这种感觉,好像他们还是夫夫的时候,陆明臣做得自然,他也接受得很自然。只等人消失在灯光不及的黑影中,宋书华才后知后觉感到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有些害羞,忍不住把鼻尖凑近陆明臣西服的衣领,嗅了嗅,还是他熟悉的味道,却又有点不一样。

    坐进陆明臣的车里,他既觉得有些拘束,又隐隐有些兴奋。这辆车、这个位置,他坐过无数次,从这个角度看陆明臣也无数次,还是第一次像现在这样,总也忍不住拿眼尾一次又一次从他侧脸扫过。

    男人下颌线清晰,鼻梁高挺,眉骨也深,平日就不苟言笑,不说话的时候更显得严肃深沉。然而单说长相的话,却也是有棱有角,是英俊张扬的长相。

    只不过工作太忙,平日没太多时间来好好打理这“英俊”,任由它在脸上兀自荒芜了,再被常年的严肃深沉一盖,是要仔细找才能找出那几分张扬的颜色。

    “你看什么?”

    宋书华赶紧收回目光,跟着面颊发热:“没看什么……这段时间你忙坏了吧。”他赶紧转了个话题。

    “还好,习惯就好了。”

    沉浸在被接受的快乐情绪里,宋书华这时才察觉到陆明臣似乎并不和他一样高兴。相反,对方好像并不怎么高兴。哪怕还是那副没了表情就显深沉的脸,在一起这么久,宋书华也能从这样的脸上读出各种情绪。

    说起来,陆明臣说可以试,宋书华也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体贴和关心,但唯独缺少了些亲近。这种疏远不光是肢体的,也有情感上的。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和宋书华正式说一句什么,就只有下午那个,算是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随他试试”。

    他该不会是误会了什么?宋书华想,然而看着对方面沉似水的样子,又无从解释。

    他们到了吃饭的地方,陆明臣问宋书华想吃什么,他也只是说随便。

    点了一些常吃的菜,两人静默无声又各怀心事地吃了一顿饭。再从餐馆里出来时,一轮明月已经升起,高悬在天上。

    月亮不是正圆,缺了一角。秋高气爽的夜晚,无霾无云,空气清透,月亮格外亮堂,在霓虹漫天的城市也略胜一筹。

    月光皎白如雪,慷慨倾洒在这城市的花园和马路,也不管被来来往往的车轮碾碎,是不是一种浪费。

    去停车位的路上,路过一家花店,老板正蹲在门口整理新到的鲜花。一抬头,便看见一对儿高个子俊男美女,又正好和那美女对上眼,便顺口问了句:“帅哥,给你旁边的美女买束花吗?刚刚才到的,特别新鲜。”

    突如其来的推销让陆明臣脚步停顿,他看向店里密匝匝挨着挤着的各种鲜花,又看向宋书华。

    宋书华自觉尴尬,嗫嚅道:“不用了,走吧。”

    十分钟后,宋书华红着脸,抱了一束和他脸一样红艳艳的玫瑰。走在街上,埋着头,总觉得所有人都在看他,加快了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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