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
匹很神骏的白马,她穿着青色的长衫,背着一口宝剑对了,那会儿她就是这样的打扮,象一个行侠江湖的侠客。其实她就是一个侠客,她也不爱当女孩子,她连说话都象男人,她还骂人,杀人。
我干嘛要对付她来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就是记得从华山上下来的时候,我就有一些事情要办,而她对我很重要。
是啊,她很重要。除了功利的目的,她几乎改变了我。
想不起来第一次见她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了,我只记得那时候我好象很没有名气。
名气嘿嘿其实原来的我好象不那么在乎名气,我的理想是做一个不折不扣的刺客。
刺客对,就是这个很神秘的职业躲在最不显眼的地方,用最直接的方式,去结束一个生命,象暗夜中的幽灵。
哦多奇妙的感觉,我喜欢,准确的说是当时的我很喜欢那样的调调。我从山里出来,我练成了绝世神功,我只愿意当刺客。我喜欢血的味道,我喜欢看人濒死时那绝望的眼神和凄厉的嘶鸣,还有热血溅在手背或者脸上那热乎乎的感觉,因为这些,我只愿意当刺客。人有了名气就会爱惜那劳什子的东西,尤其是好名气。为了那些感觉,我不爱名气,我只愿意当刺客。
而且当刺客可以随心所欲地活,可以弄到钱。
钱嘿嘿我记得我原来很不在乎钱,觉得那东西有点脏,跟我心中的感觉本就不能同日而语。当了刺客后,钱突然有了点变化,那是一种得到衡量的方式了。对,其实就是不愿意出名的我,一样是希望得到一种肯定的。而钱就成了衡量的准绳,得到的时候,嘿嘿那是有快感的,类似于杀人、交
为什么那么喜欢杀人呢为什么喜欢血的味道为什么
脑子又有点乱了,好象哪筋碰不得的,碰了我的心就乱成一锅粥。
为了钱对了,我就是为了钱从老远的雪山穿过了茫茫的戈壁,我从玉门关进来,过了灵武,我来到长安。我是为了钱来杀人的。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的想不起来了。不过他好象特有名,而且是那种好名声。他的武功好象也很高,至少是被传说得很高。
长安好大,好繁华夜中的长安也很奇妙。沉沉的夜幕笼罩了这个美丽的城,那些华丽的建筑在夜色中被绚丽的灯火渲染得如同张开了翅膀,让人的思绪会不由自主地飞翔起来的。还有那些带着满脸满足的人,他们在夜和灯中寻找着乐趣。
乐趣呵呵我来也是找乐趣的。
灯火映照下的夜空有点混沌,不再是通透的墨蓝和被冷月侵染的清光,虽然天际有我喜欢的冷月。
我喜欢夜,同时也喜欢在暗夜中穿着白色的衣衫去品尝夜的神秘,还有神秘中的那一丝奇妙的杀机。我得开始了,不能再流连在这混沌的城中了。
那人不是我杀的。
我赶到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在格斗了,弥漫着本来应该是我造成的血腥气。
我看见了她,哦,那时候我认为是他。
他穿着与夜一样颜色的衣衫,他的手里有一口比冷月还要冷的剑,他比我更适合做暗夜中的幽灵。
他飞舞着,无声无息;手中的冷月随着他飞舞,电光石火;杀人的是那眼神
对了,他杀人的是那双骄傲、冷峭,同时又很美的眼睛。那眼睛很奇妙,在那样的关注中,好象没法去面对他的光彩。心先乱掉,然后被那冰冷的剑追踪,然后
他的个子不太高,但给人的感觉挺高的,那青色的衫子随风飘荡着,他显得很飘逸,有点象神仙。
的确是有点象神仙了,他还拥有了神仙一样近乎完美的脸,他来刺杀,但他没有蒙面。
我喜欢不蒙面的杀手,我就这样,我们不蒙面是因为我有信心,我喜欢有信心。同时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