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冰箱被食物填满,垃圾也不见了,室内的各个角落都不见唐必安身影,应该是走了。
以后与纪晨风的交集必然越来越多,得叫唐必安减少来这里的次数了,不然撞见会很麻烦。
但没有他,吃饭、卫生、出行都会成为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一不小心就会成为更麻烦的事。
……已经开始头疼了。
揉着后颈转身,发现纪晨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卧室门口,一手扶住门框,一手握拳垂落在身侧,正望向我这边。
分明肩膀宽阔,身形比我还要高大,却无端这让我想到了小时候观察过的野猫——有食物时,总是母猫先上前查探,小猫在远处观望,等确定没有危险,小猫才会在母猫示意下放心地跑过去大快朵颐。
“过来吧,没有人了。”我朝我的小宝宝招了招手。
纪晨风简单观察了下四周,直直朝我这边走来。等走近了,我才看出他握在手里的是他的人工耳蜗。
“没有声音,如果它掉了,我会感觉不到,所以要放好。”察觉到我的目光,他摊开手掌给我看了下那枚彻底失去电力的黑色电子设备,随后将它小心放入自己的外套口袋里。
“现在去医院吗?”
我特地说得很慢,加上手势辅助,他很轻易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嗯。”
“听不见也没问题?”我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备用电池在医院里,昨天走得急,忘拿了。”
啊,原来男人也会耍这种小心机。表面上在回答我的问题,实际却透露出他昨天是多么担心我,急着赶到我这边,甚至为此遗忘了自己重要的备用电池的讯息。
都这样了,还说是我的误会,我到底误会什么了?
“可以走了吗?”他问。
“当然。”我躬身做了个“请”的手势,表示他可自由来去。
纪晨风安静地穿鞋,安静地开门,直到要走出屋子才回身看了我一眼。
“再见。”说完,不等我回应便出门离去。
盯着合拢的大门片刻,我转身来到客厅,在看到空荡荡的茶几后,又往厨房看了眼。
拿起被洗刷得亮洁如新的陶瓷杯,凑近嗅了嗅,只闻到淡淡洗洁剂的味道。
唐必安这小子……手脚挺麻利。
将杯子放回原位,因为也不知道这么早醒能干什么,干脆回卧室继续睡了。
那之后的几天,只是与纪晨风在手机上聊天。
说聊天也不准确,在我看来那更像是互相给对方留言。上班时间,纪晨风并不会回我信息,到中午或者下班后,才会陆续回复。而我那时候可能已经不是清醒的状态,等再回过去时,往往已是深夜。
但就是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留言,也一直温吞地持续着,没有中断的迹象。
狂犬疫苗需要打五针,分别在被咬之后的0、3、7、14、30天接种。
第三天,就像知道我不会自己去医院一样,纪晨风特地发来信息,说上次送我去打针的男护士会来接我,陪我去医院打第二针。
男护士知道我住哪儿,开着车过来,接上我直接去了医院。
车上我有意无意将话题引到纪晨风身上,对方毫无所觉,爽快地把自己知道的信息全都吐露出来。什么纪医生很受欢迎,不少宠物主人都对他表示过好感;又什么医院里很多护士也对纪医生虎视眈眈,暗送秋波,但纪医生一心扑在动物身上,对这些明示暗示都不为所动。
当然不为所动。我满是讥讽地想。柔软的胸脯与纤细的腰肢对那家伙不过是毒药,他只喜欢和自己一样硬邦邦的男人。
亲吻能尝到胡渣的唇,舔又腥又臭的棒棒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