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难道他一个手无寸铁的宅男,还能跟天天跑健身房撸铁的秦煜城掰头不成?
牧沐愁眉苦脸。
他伸手扶上休息椅的扶手,踩着坡跟鞋站起身,试探着走了几步,松了口气。
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这鞋还挺舒服。
感谢这位姐、不,这位好哥哥没穿细高跟,不然他恐怕要给无辜路人表演连环劈叉了。
……
秦煜城站在滨海公园的树后,手里拎着一袋子莲雾,远远地看着那道万分熟悉的身影正绕着休息椅跑跑跳跳。
她、不……应该是他,他似乎有些不太习惯脚上的鞋,跑跳的动作显出了几分笨拙和生涩。
像只不谙世事柔软无知的兔子。
兔子。
秦煜城嗤笑一声,脑海中的记忆翻涌奔腾,轰鸣着将那对桃花眼中的情意凝成了冰凉刺骨的暗涌。
他垂眼看向手里拎着的莲雾。
这是牧沐最喜欢的水果。
曾经秦煜城坚定的相信:牧沐喜欢他。
哪怕他见到了本应该是他妻子的牧沐身着男装、跟在牧家主事人后边频繁出入社交场所,秦煜城都一直是这样相信着的。
甚至在知道牧沐其实是个男性之后,秦煜城也还认为,这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而后来,他的公司有个重大的投标案遭到了泄露,在秦煜城想要动用自己的资金来挽救时,才发现那个被他护在身后的柔弱爱人,早就连通他的对头,把他的财产转移得一干二净。
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的呢?
秦煜城眯起眼。
最后的结果,是他被扫地出门,眼看着他的爱人和对头亲亲密密风光无限,而他在被背叛的愤怒之中遭遇了意外。
可谁能想到,他得到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他从未来回到了现在。
现在他才刚刚跟牧沐结婚,那糟糕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都来得及好好掰扯,慢慢算账。
秦煜城拎着莲雾的手紧握成拳,几乎要掐出血来。
那一道蹦蹦跳跳的浅黄色身影看起来仍旧温柔可爱。
但他只觉得冰冷。
七月正午的烈日似乎传递不来丝毫的暖意。
秦煜城隔着布料碰了碰口袋里的结婚证,举起空闲的左手,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戒指上的钻石在阳光的照射下映出瑰丽的火彩。
他面无表情地摘掉了钻戒,塞进口袋,抬脚向那一道身影走去。
牧沐在脑子里排练着他应该怎么跟秦煜城提离婚的事。
如果是照片里那个甜甜的秦煜城,那他就当个拔叼无情反复无常的渣男,冷酷的宣布要跟他离婚!
如果是重生的那个黑化的秦煜城,那、那他就哭着求他离婚,希望秦煜城不要不识抬举!
在牧沐熟练了脚上这双坡跟鞋,自信自己走路必不会崴脚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在喊他。
“牧沐。”
牧沐下意识转过了头。
他一眼就看到了照片上那个满脸幸福的大男孩。
只是如今他神情阴鸷,在视线对上时,秦煜城对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了恨不能食他血啖他肉的阴森假笑。
牧沐两腿一软。
完了完了完了。
这怕是重生回来的那一个。
是、是重生回来的那个的话,他……他知不知道“牧沐”其实是个男人的事啊?
牧沐心里直哆嗦。
妈的,作者没写啊!!
作者没写到就弃坑了!!
我好恨!
牧沐两腿发软,几乎哽咽:“秦、秦煜城?”
牧沐是个死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