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常的社会,动物性还是少一点为妙
很多年前,我儿子上幼儿园时,被小朋友称为“刘闹闹”。因此,“范跑跑”“郭跳跳”这两个2008年使用频率很高的媒体用语,与幼儿园小朋友的习惯用语、智力水平有一拼。
我对于范跑跑的整体情况不太了解,只能对他在地震后的小事说点看法。范跑跑这件小事,肯定要涉及道德问题,也肯定要涉及自由问题。批评范跑跑的人总离不开道德标准,维护范跑跑的人也离不开个人自由、个人权利。这两个问题在人类历史上争论了很长时间,所以,我就把这件小事放大了说说。
范跑跑的行为及其理论依据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有些自由主义的拥护者也批评范跑跑的“自由”根本不是真正的自由,仿佛范跑跑玷污了他们心目中的自由。这种观点似乎在说——你的自由不是自由,我的自由才是自由。到底什么是自由,最终又变成抽象概念的思维操练。其实,只要看看范氏“跑跑自由”产生的背景,大概可以清楚一点。
范氏“跑跑自由”属于欧洲近代主张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大潮流,站在一个纯粹“自然人”的立场,没有多少可指责的地方,很多西方理论大师,很多年以前就主张过,不算新鲜。但是,这一个人自由观念产生的背景是欧洲中世纪宗教道德严厉管制后的道德幻灭,因此,这个自由观念就有点特殊。欧洲中世纪在上帝的名义下,对人们的世俗生活制定了很多道德规范的约束,例如,性生活只能为了繁殖后代,不能为了享乐,因此,夫妻之间性生活,连衣服都不能全脱,诸如此类的很多。可以说,在欧洲中世纪,有一个极为严厉的道德权威,或者说,存在一个很不以人为本的普世道德。欧洲近代史上自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开始,出现的各种关于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理论,都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
由于极为严厉的宗教道德权威的存在,因此,反对这一道德权威的自由主义不免也用力过大。通俗点说,宗教道德权威加上社会等级制度对个人自由控制得太严,自由主义的反抗也就超级强大,出于矫枉过正、物极必反的规律,反抗中世纪道德权威的个人自由,在很多方面确实是走得太远了。在需要革命、需要变革的年代,以极端对付极端,是一个常见的规律。因此,由于欧洲中世纪道德权威过于严厉,自由主义的极端反弹就变成不要任何道德约束的“自然人”的天然自由。范跑跑的自由,无疑是接受了那个时间点上的自由,从曲线的角度说,就是道德最低点,自由最高点。
但是,身处现代的范跑跑,接受欧洲几百年前的自由观,明显是落伍了,没有跟上祖师爷前进的脚步。一个社会总是需要道德的,几百年前的自由观,经过几百年的自由实践,造成很多不良的社会现象,因此,在西方祖师爷那里,对于老式自由已经有了很多反思和具体矫正。这也是范跑跑的自由,被某些自由主义者批判,说他是玷污自由的原因。因为,几百年后的新式自由,与几百年前的老式自由确实是不一样的。这种不一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公共道德对个人自由的限制。老式绝对自由年代里的很多自由,渐渐重新被道德约束,例如,性行为在家里可以很自由,但是,在公共场合则不能很自由。上个世纪60年代,随着嬉皮士在欧美的蔓延,公共场合的性行为差一点变成普遍化的习俗,最终还是被打压下去。现在,虽然在一些天体营、裸体海滩,还残存着一些公共场合性自由的痕迹,但毕竟要受到相当的限制。从另一个角度看,虽然公共道德制约了公共领域的自由,但是,在隐私权的名义下,个人领域的自由限度还是很开放的。现在不会有人要求男女私下性行为的时候,像欧洲中世纪一样,不能脱光衣服了。因此,经过几百年的时间,老式自由经过变化,现在与新式道德产生了一种平衡。在曲线上说,自由降低了,道德提升了,有一个互相的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