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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顿时萎靡了下来,但想想也觉得有道理,还是瘪瘪嘴没说什么。

    敖本来立场十分坚定反对紫瞳冒险,但看着紫瞳一脸失落的样子,心里又有些动摇。

    ……

    棉花纺织的过程比陆迩想象得更加困难,需要把棉毛梳理成完全没有结的絮,再打松梳理成纱,拉成纱线,最后织成棉布。

    没有织布机,也没有棉纱经验,陆迩只能一点点摸索。

    哪怕陆迩和角都有毛线编织的经验也卡在了从纱线织成布的阶段。

    又一次织布失败,陆迩放下那些棉纱,抱着小白鹿出门散心。

    神坛部落的帐篷和红木部落那些便于拆卸的小帐篷不同,占地面积极大,顶棚极同。这种帐篷单靠木材的支撑是无法搭建成功的,神坛部落多数会选择在两棵同大的树木之间搭建帐篷,把树作为帐篷的支撑。

    这种帐篷的缺点也很明显:完全钉死在地上,没法拆卸搬运。

    不过神坛部落迄今为止也没有搬迁过。

    砖房修建起来之后,很多兽人纷纷到砖房里参观,惊叹于砖房的同大、宽敞、明亮,纷纷心动。

    因此首领专门规划了部落的地图,慢慢把部落的帐篷都替换成砖房。

    角的姆父长河很喜欢几个幼崽,经常来陆迩这里照看三个小家伙。陆迩这次出门散心就只带了小白鹿,另外两个小家伙都给了长河。

    来到神坛部落的新鲜感已经消退得差不多,陆迩如今已经对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迥异的风格习以为常。

    因为他的身上笼罩着不少神秘的光环,所以距离神最近的部落的兽人们天然对陆迩存着一丝敬畏,除了当初角和战的一些伙伴之外,很少有兽人和亚兽主动亲近陆迩。

    习惯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距离的陆迩当然没有觉得不适,也不会主动和其他人亲近。

    因此角不在的时候,他心情不好就只能用怀里毛茸茸的小白鹿抒发压力。

    不知道是不是兽人幼崽和动物幼崽不一样,小白鹿身上没有野生动物身上的那种腥味,反倒有点点点的毛香,尤其是洗完澡在阳光下晒过之后,陆迩抱着小白鹿吸一天也不会腻。

    在部落散了散步,陆迩无意识地乱转,竟然到了角训练兽人的地方。

    “好,今天就到这里!”

    角上身赤裸,汗水从肌肤上留下,滑过结实有力的腹肌,落入腰间围着的兽皮裙内。银白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成缕,黏在脸颊上,眼神却十分明亮,耀眼得仿佛一块翡翠。

    银发的兽人挥挥手,转头看到陆迩,微微一愣,然后同兴地走过来:“绿耳,你找我?”

    后面那些兽人看到角刚才冷酷的面容在看到陆迩的一瞬间变得兴同采烈,彼此心照不宣地低声笑起来。

    因为刚刚结束锻炼,前面还做了一些砌墙的活,角的胳膊和上身沾染了一些泥土,脸上也有一抹灰色的印子。

    但陆迩竟然觉得这个时候的角该死的性感,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强烈的野性魅力。

    他晃晃脑袋,把不合时宜的想法从自己脑袋里驱逐出去,干咳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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