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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难找到一种合适的祈祷方式。而父亲却一直信守一种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亲的信仰曾几次改弦易辙。她刚进罗马东正教没几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过洗礼)。后来又改奉佛教。她激情满怀地加入了波斯教,没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国国教。

    父亲虔诚地信奉东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祷告,礼拜天去教堂。他对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贰,但母亲信奉别的教派,他也并不介意。正如我说过的那样,他是一个随和的人。

    母亲皈依了英国国教,他感到欣慰,这样我降生的时候就可以在教区的教堂里受洗礼了。我随祖母的名叫玛丽,随母亲的名叫克拉丽莎。阿加莎这个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礼的路上,母亲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说这名字好听。

    我的宗教观念主要是承袭姆妈的,信奉基督教。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读《圣经》。我认为守安息日头等重要,忙于尘世间琐事是对上帝的最大不敬。我确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对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绝礼拜天做游戏、唱歌、弹钢琴,并为父亲的行为提心吊胆,他礼拜天下午竟兴致勃勃地打板球,还取笑牧师,有一次还取笑主教。

    母亲曾一度热衷于对儿女们的教育,可是后来却走向另一个极端,孩子不满八岁不许读书,理由是,“这是为了保护孩子的眼睛和脑子。”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希望的那样。每当别人给我读了一个我喜爱的故事后,我就要过那本书研究起来,开始还不懂书中内容,但渐渐地就弄懂了。每当跟姆妈外出时,我总是缠着她问商店上方或招贴板上写的是什么字。结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可以毫不费力地读一本名叫《爱情的天使》的书。接着我又给姆妈高声朗读这本书。

    “太太,”姆妈第二天歉疚地告诉母亲,“恐怕阿加莎已学会阅读了。”

    母亲异常痛苦,但这已是既成事实。还不到五岁,书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从那以后,每逢圣诞节和生日,我要的礼物就是书。

    父亲认为,既然我能认字了,就最好开始学写字。这倒是件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情。抽屉里笔划歪歪斜斜的破练习本多了起来。初学识字时,我只注意整个词而没注意到单个的字母,区别B和R成了一大困难,于是又练习写了不少B和R。

    后来,父亲又说我最好也开始学点算术。就这样,每天早饭后我伏在餐室的窗台上作算术题。比起那些难以驾驭的字母来,数字要有趣得多。

    父亲对我的进步颇感振奋和自豪。我升了一级,可以做一本已经发黄的《习题集》了。我非常喜欢这本小集子,它趣味无穷,很有吸引力。我喜好算术,母亲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认的那样,她讨厌数学,家里的来往账目使她束手无策,一概由父亲包揽。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动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金丝雀。它叫戈尔迪,后来变得非常温顺,在幼儿室里蹦来蹦去。它有时站在姆妈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它马上就飞过来,落在我的指头上。它不仅是伴我嘻戏的小鸟,还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开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迪基(小鸟)和迪基女士(我自己)。她们骑着战马遍游了全国(实际上是我们的庭院),历尽千险,数次从强盗的手下死里逃生。

    3

    在我早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妈。幼儿室是只属于我们俩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房间里的壁纸——紫红色的蝴蝶花爬满了四壁,构成一幅环状的彩图。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着墙壁的上方。它在壁炉的火光和桌上那盏暗淡的油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动人。的确,我一生都偏爱紫红色。

    姆妈坐在桌子旁做着针线活。在我的床铺四周围着一道屏风。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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