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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共同生活
求出版我的书,还催促我继续写下去。可是那种想干点分外事的无休止的渴望使我坐立不安;而实际上不这样生活也太乏味了。

    这时我想做的是要写点侦探小说以外的东西。因此,我怀着志石不安的心情,沉浸在一本名为纯小说《巨人的面包》的写作之中。这是一本以音乐为题材的小说。严格说来,它时时暴露出我对这个题材的无知。读者对这本书的评价尚好,销路也如预期那样不错。我用了玛丽·韦斯特马考特的笔名,谁也不知道本书的作者是我。这秘密我一直保守了十五年。

    一两年后,我又用这个笔名写了另一本书《未完成的肖像》。只有一个人猜到是我:楠·瓦茨,现在她叫楠·昆。楠的记忆力很强,我描写孩子的某个短语和在第一本书中的一首诗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立刻自言自语地说:“肯定是阿加莎写的。”

    一天,她捅了捅我的腰肋,用一种稍不自然的声音说:“前两天,我看了一本爱不释手的书,让我想想看书名是什么来着?《矮人的血》,对,就是《矮人的血》。”

    然后她又调皮地对我眨了眨眼。我到她家后,说:“那么你猜《巨人的面包》是谁写的呢?”“当然知道是你啦,我熟悉你的写作风格。”楠说。

    我有时还写写诗歌,多半是民谣。但是,我不想凭运气闯一闯一个完全不同的写作领域,也不想在这个不大容易干点新鲜事、冒险事的年纪去干这种事。

    我想促使我动笔的原因是人们用我不喜欢的方式来把我的小说改编成剧本,我为此倍感懊恼。虽然我写了《黑咖啡》这个剧本,可从没认真地想去创作剧本。我对写《埃赫那吞》很得意,但是绝不相信它会上演。我突然想到,既然我不喜欢别人改编我的作品,那么何不自己尝试——下改编呢。在我看来,我的作品被改成剧本之所以失败,主要在于摆脱不了原作。侦探小说决不会像个剧本,因此改编它要比改编一部普通小说困难得多。它的情节是如此错综复杂,人物繁多,线索干头万绪,扑朔迷离。需要的是删繁就简。

    我曾写过一本书,名叫《十个小黑鬼》(在美国出版时书名改为),因为它太难写了,所以就更有吸引力。十个人要合情合理地在谋杀犯不好马脚的情况下被干掉。我在经过充分构思之后动笔了,写完后我很满意。

    这本书线索既清晰明快又令人迷惑不解,可解释又合情合理;事实上,为了解释就需要有一个尾声部分。这本书的评论和销路都不错,但是真正为之满意的还是我本人,因为我比评论家更清楚写这本书是多么不易。

    其后,我又进了一步。我暗想,如果把它改编成一个剧本会更令人激动。乍一看这似乎不可能,因为没有人来讲故事的结局,于是我只好有所改动。我必须使其中两个人物摆脱干系,从磨难中平安地脱身,在故事结束时再团聚。这与原来的童谣的内涵并不相悖,因为有一首“十个黑孩子”的歌谣是这样结尾的:“他成了家,万事大吉。”

    我写完了剧本。它并没有得到多少赞许,断语是“无法上演”。查尔斯·科克伦却对它产生了强烈兴趣。他为此剧的上演尽了全力,但不幸的是他无法说服他的赞助人同意他的观点。那些人说的都是空泛之辞,什么没法演啊,观众会笑话啦,情节太紧张啦等等。科克伦坚定地说他不同意他们的观点,可事情明摆着不行。

    “希望将来这个剧本的运气会好一点,”他说,“因为我很想使这部剧上演。”

    后来机会来了。对它感兴趣的伯蒂·迈耶,他曾和查尔斯·劳顿一起把《不在犯罪现场》搬上舞台。艾琳·亨舍尔是该剧的舞台监督,我觉得她工作兢兢业业。我对她的手法颇感兴趣,因为她的手法与杰拉尔德·杜·莫里哀的手法截然不同。首先,在我这个对舞台艺术一窍不通的人眼中,她似乎极不老练,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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