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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的同款蝴蝶结发饰,这才走出门。

    吃完早餐,叶霁把她送到了公司,程卿平时的穿搭都是以休闲为主的,今天却穿了条到膝盖的漂亮黑裙子,还有双同是miu牌的玛丽珍鞋,刚坐下就被主美逮住,笑着说她不像是打工人,反而更像是个来体验生活的富家大小姐。

    正说着呢,走廊那里年轻男孩吹了声口哨。

    有点轻佻,不过他长得过于帅,又打扮的格外好看,以至于这声口哨更像是吸引他们注意力的讯号。

    程卿扭过头。

    秦肆走过来了:“你昨晚去哪了?”

    他上下打量了程卿一番,挑眉:“今天蛮漂亮的,这身很适合你。”

    主美姐姐和其他同事一样,秦肆那种明显的幼稚少年的好感她们都心知肚明,默默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任何女孩被夸奖都会开心,程卿自然也不例外,只是矜持的抿着唇,模样十分的可爱。

    秦肆侧脸敛目,“对了,那只猫……她的主人联系我了,说他今天中午就来把猫抱走。”

    “这么快啊,不过还好找到了。”

    “嗯,中午就让周哥给他送过去,晚上我做个寿喜烧火锅怎么样?想不想吃?”

    程卿猛点头,秦肆立刻笑了,眉眼飞扬:“下班我来找你,等会儿见啊。”

    远远目送着秦肆上楼,程卿唇口微动,其实她还从未跟秦肆说过自己被叶家收-养过的这件事,不过秦肆也一直尊重她,从不刨根究底。

    ……几乎是同一时间,许秋奈陪着叶临在马术俱乐部,他和那些富家少爷最大的区别就是,涉猎广泛,又擅长享乐。

    艺术鉴赏已经是最基础的技能了。

    叶舒本就是个藏品专家,几年来买的那些古董增值了两至三倍,带着她的儿子们也有这个喜好。

    叶临在宾大念的是商科,又选修了政治哲学和希腊语,如果不是他后期忙于创业和投资,大概率还会考虑念个心理学,至于乐器和运动更不用说,基本的钢琴与小提琴已经是专家级水平,运动来说,他比起叶霁更加绅士,喜欢马术,网球和击剑。

    他在北美读书,就跟着同学一起加入了马球俱乐部,还捐了匹名门之后的漂亮小马,比赛打的也不错。

    今天他带着许秋奈来到港市的马术俱乐部,俱乐部主席是同为宾大毕业的学长,知道他带着未婚妻来,格外热情的迎接他们。

    俱乐部坐落于港市郊区外一片郁郁葱葱的场地,外观看起来自然而低调,只有进去后才能看到那漂亮的户外竞技场。

    场地宽敞辽阔,叶临换好骑装,牵着那匹血统高贵的马进入跑道,然后翻身上马。

    他的骑-术-高超,换好了棕色的专用服装,挺括,干净,黑色的帽子下眉眼英俊漂亮,身材挺拔颀长。

    许秋奈不会骑马,只好在马棚里喂那些跟她一样无所事事的小马吃胡萝卜。

    偶尔,俱乐部的教练邀请她也一同去骑,还找了匹格外温顺的小马,许秋奈还是不敢上去,连连摇头。

    “来吧,你也试试。”叶临热身后,心情好了些,便主动邀请她。

    许秋奈眉头紧皱。

    要知道这个游戏的痛感和真实世界的几乎一致,她对比人还高的马天生就有种畏惧感,生怕自己出点事情摔疼了。

    更何况,她现在还因为“意外”认识了另外两个攻略对象,周竞和林颂,对叶临的兴致自然也没有之前那么高涨了。

    叶临轻抬眼睫,视线落在许秋奈脸上,挑了挑眉。

    如果是程卿的话……他想,她早就已经乖乖上-马了。

    程卿看起来柔弱,但其实在骑术很有天分,可以很轻松的驾驭它奔跑,跨越障碍,带着温度的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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