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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的别墅里空无一人,谢存栩拎着平板下车,跟在雍寒身侧朝院子里走,远远就看见大门入口的台阶上,蹲了一只毛茸茸的白团子。
似是听见有人走近的脚步声,那只毛发雪白的狗迅速缩成一团,可怜巴巴地朝他们的方向叫唤起来。
谢存栩凝神观察两眼,而后沉默了。
是熟悉的茶香味没有错。
第64章傻子
寻思着博美现在应该不认识自己,很大几率会去黏雍寒,谢存栩抬脚绕过地上的狗,就要开门往里走。
左腿却忽然沉了沉,有什么东西落在他脚背上,压得他几乎迈不开腿。
谢存栩低头看去,就见博美坐在自己的脚背上,两条腿扒着他的脚踝不肯松手。见他目光投下来,还带着几分撒娇意味地在他小腿上蹭了蹭。
他有点意外地扬眉,弯腰把博美抱进怀里,压低声音问:“你还认识我?”
博美没回答他,倒是雍寒走上前来问:“你见过陈鸣夏的狗?”
谢存栩飞快接话,将自己撇清:“没见过。”
雍寒没有再问,先行越过他进入玄关换鞋。
谢存栩抱着博美跟在后面,满房子找自己捡回来的猫儿子。
橘猫不如狗那样黏人,窜得不见踪影也是常有的事情。
几分钟后,他终于放弃继续寻找的念头,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揉毛茸茸的博美。
博美肚皮朝上躺在沙发里,
乖乖任他揉弄,甚至还讨好地把两条前腿搭上他手腕,嘴里发出呜呜的可爱叫声来。
谢存栩实在招架不住,将博美抱上自己大腿,脸埋进柔软蓬松的白色狗毛里,就是一顿猛吸。
做狗的时候,他最初还对博美的行为敌意满满。
做回人以后,竟然觉得它还挺招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