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屁啊,他爸在战场上一天能杀30个敌人,能是普通人?
“黄三嫂,刘二姐,遛弯儿呢?”陈美兰端着早餐上前,笑着说。
“美兰都舍得花钱打早餐啦?”黄三嫂特别吃惊:“你原来不总说外面的早餐没家里的好吃,还不健康?”
曾经她是不吃,上辈子多少年都保持着自己做饭的习惯。
可最终落得个什么。
吕大宝头一回学喝酒,喝醉了搂着她说的第一句就是:“妈,幸好你做的饭好吃,要不然,就凭这两只粗糙的手,也配不上我爸现在的钱。”
她沤心沥血养别人的孩子,在孩子眼里不过是个磨糙了皮,磨厚了肉的老妈子。这辈子日子照过,她不会再给任何人真心了。
看美兰进了家门,黄三嫂感慨说:“美兰也是够委屈的,她恐怕还不知道吧,阎西山和胡小眉原来就骚在一起,现在直接过明路了。”
人比人气死人,曾经还是好朋友呢,美兰一走胡小眉就和阎西山过明路了。
要说他们没早勾搭在一起,谁信啊。
最近阎西山买了辆夏利车,胡小眉上下班都是他接送,整个盐关小学第一风光就是胡小眉。
这要叫美兰知道,得多伤心啊。
刚刚出锅的油条,表皮还是脆的,煎饼果子的杂粮面下面露着金黄的鸡蛋叶子,提着早餐进了门,洗的干干净净的小狼已经闻着味道,跟到陈美兰的屁股后面了。
吃饭就在陈美兰的屋,她这屋足有42平米,里面有餐桌,还有小凳子。
天热,院子里种了太多菜,这才一晚上,窗外密密麻全是蛾子和蝇子,则把早餐放下,蝇子已经扑过来了。
这居然住条件当然不行,得改善。
纱窗得买,防蚊蝇,院子里的菜田太多了,要找个人来扒了,把水泥填上,平整成水泥院子。
现在已经有空调了,陈美兰想买两台回来,冬暖夏热,就不用生炉子了。
冰箱也得有一个,毕竟一日三餐,没个冰箱怎么开火吃饭。
几个孩子狼吞虎嚼,正在吃早餐,陈美兰给自己列了一条长长的单子,上面全是应该要采买的生活必须品。
小旺似乎很喜欢吃肉夹馍,但却只掰半拉,而且吃得很慢,咀嚼的特别仔细。
他虽然才上一年级,但因为一直在外面跑,识的字儿还挺多。
看到纸上写着冰箱两个字儿,从鼻子里往外喷了口气,虽然一直努力孤倔,不想跟这个陌生阿姨说话,但还是忍不住好奇:“阿姨,你不会想买冰箱吧?”
“要买。”陈美兰说。
小男孩子抛出一句让她完全始料不及的话:“那我可以用你的冰箱存冰棍儿,然后拿出去卖吗?”
才六七岁的孩子,哪来这么好的生意头脑。
录音机坏了卖不了磁带,就要转行卖冰棍儿。
这还是他妈口中的废物点心吗,他这不崩人设吗。
“可以。”陈美兰爽快的说。
小家伙再吸吸鼻子,搓了搓手,端起吃过早饭的碗,比他爸还利索的就去洗洗涮涮了:“那咱们今天就去买冰箱吧。”
在这个被后世流传为遍地黄金,遍地机遇的九十年代初,陈美兰还没规划好自己该怎么赚钱,才进门一天的继子就已经雄心勃勃的想要赚钱了。
他跟吕大宝,吕二妞不一样,不表面巴结她,也不在暗处翻她白眼,更不欺负招娣。
倒像上辈子的招娣,一门心思只想赚钱独立,脱离家庭。
这种雄心壮志陈美兰特别欣赏。
“先把那半拉鸡蛋饼也吃了吧,抬冰箱得有力气,我怕等我买了冰箱,你力气太小抬不动。”陈美兰忍着笑,调侃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