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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你可以到处转转,不必守着我。”安嘉冕闭着眼睛说。
小助理如蒙大赦,连连哦着离开了休息室。
安嘉冕睁开眼看了一眼带上的房门,浑身上下摸了一下,从裤兜里找出上午从JASON那里顺来的两根烟,正得意,再一摸身上,你妹,忘了带打火机!在休息室里一阵翻箱倒柜连块燧石也没找到,气恼地站起来,体内却突然一阵剧痛。
胃痛这段时间都来得很突然,他整个人不支跪在地上,手扶着沙发埋头死咬着牙关。
见鬼,怎么会这么痛?!灯光好像都在晃动。安嘉冕趴在沙发上极力喘息着,忽然听见门外的人声。
“BOB哥,看见凯大手了吗?”
沈彻的声音?
“没看见啊,一般都在休息室吧。”
“哦,谢啦!”
开什么玩笑?!
安嘉冕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猛地撑起来,赶在休息室的门把要旋开前冲过去身体一下抵在门上,伸手将门反锁。
沈彻在门外一愣,又旋了一下门把,才发现从里面反锁了,刚刚明明有开的呀。他抬手敲了敲门:“大手?”
安嘉冕蜷缩在门后,按着绞痛的胃,心里直骂:小兔崽子,这里面是你影帝爷爷!
“沈彻,你不是找凯大手吗?”门外有人喊,“他在2号棚。”
卷毛青年这才应了一声离开。
安嘉冕松了一口气,也许是因为沈彻敲门带来的惊吓,他又想起那双灰扑扑的眼睛,痛感好像一下子就分散了。
七年前决裂的那个下午,沈彻就那么呆呆地站在篮球架下,整个人都是灰扑扑的。那个时候他进了地铁站,但其实并没有离开,而是从另一个出口又走了回来,站在路口的书店看着马路斜对面篮球架下的少年。当然不是出于舍不得的心情,只是那只成天没心没肺P都不懂的小子突然就蔫了,这么精彩的一幕他不忍心错过罢了。直到暮色四合,沈彻的母亲裹着围裙赶来找到他,倔强的卷毛少年被伤心的妇人拉了好几把,才顺从地跟着走了。
他合上手里的杂志,望一眼被孤零零落在篮筐下的篮球,哼了一声:“什么记性。”
这已经是沈彻第三次把球忘在篮球场了。第一次是他刚给他买篮球没一个礼拜的时候,他在书店遇见沈彻,十四岁的卷毛少年正跟一帮同学翻杂志上连载的漫画,他奇怪的是这家伙浑身脏兮兮的,爪子也是黑的,老板过来清理书架,他便走过去借位挡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