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时期的音乐
唱赚、诸宫调等并吸收戏剧音乐发展而成,有的是在民歌和小调的基础上发展而成。
明、清时期的器乐,在前代的基础上又有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乐器的出现。最重要的是唢呐的出现。
2.拉弦乐器的大发展。由于戏曲发展的需要,新的拉弦乐器大量出现,如用于京剧伴奏的京胡、京二胡,用于梆子戏伴奏的板胡,用于川戏弹戏伴奏的盖板子,用于湖南花鼓戏、长沙丝弦、祁阳小调等伴奏的大筒,用于吕剧、山东琴书伴奏的坠胡,用于河南坠子的坠琴等。
3.琵琶演奏的进步。
4.古琴琴派林立。
5.大量的器乐合奏形式的出现。重要的有江南丝竹、西安鼓乐、十番鼓、广东音乐等。
自明代中叶以后,西方音乐逐渐传入中国,对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