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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俞大麦和俞大橘
    空闲时,俞笙开始手把手教晋南一些店里的事物,最基本的就是力气活了。比如对于一些大型犬在抗拒治疗时如何在不伤害它们的基础上控制住;对于体型小的猫咪在惊吓躲藏起来时如何诱导并迅速抓住……

    晋南虽然人同马大,看起来是个心大的,听得却很仔细。

    听了俞笙的讲解,并看了几次实践后,晋南打算拿店里的几只练练手。

    可惜店里的橘猫和金毛早就对这位超大号的两脚兽熟到不行。晋南想象的一招制敌的场面并没有出现,事实上,还没等他轻手轻脚走进,对方已经躺倒露着肚皮等rua了。

    看到晋南一脸的冷漠,俞笙在一旁忍不住调笑道:“到底一天天的耳濡目染,挺有你的风范哈。”

    晋南心里不服输的劲起来了,对着咧着嘴,笑得憨乎乎的大金毛嚷道:“兄弟,你给点反应成不?你也反抗一下,行不行!我还没咋滴,你就先自己躺倒了。”

    作为狗中暖男的金毛,圆溜溜的眼睛眨巴了两下,好像接收到了晋南发出的信号。腾地站起身,在晋南期待的目光下,摇了摇尾巴,后腿一屈一蹬,直起身扑在晋南身上,开始用舌头进行“洗礼”。

    “哈哈哈哈哈……”

    俞笙忍不住趴在桌子上笑出声。“是你太招狗喜欢了。”看着晋南招架不住的模样,俞笙忍笑打了个响指,“大麦,过来。”听到呼喊,金毛瞬间调转,跑到俞笙的身边,坐下摇尾巴。

    一旁的橘猫看到金毛在俞笙身边,也忍不住也走到跟前。

    橘猫叫大橘子,其实以前叫小橘子来着。但是毕竟十只橘猫九个胖,还有一个特别胖。所以,结合实际情况,俞笙及时给它改了名。

    虽然店里的动物来来走走,其实只有金毛和橘猫是俞笙自己的。

    金毛是前年俞笙晚上散步的时候捡的,当时还是刚出生几个月的幼犬。得了犬瘟和皮肤病,被放在纸箱里丢在草丛中。被俞笙捡到后,治好后就一直养在身边。

    当时也有客人提过想要收养,当时俞笙自己刚毕业自己开店没多久,手头正紧。也想过给金毛找个靠谱的主人,不过,可能是被丢弃过的原因。大麦特别黏俞笙,当时只听俞笙的话。

    都说狗狗是通人性的,当时俞笙刚有了这个念头,那晚上大麦一反常态的非常暴躁。被关在笼子里一直叫,咬笼子。俞笙没有办法,刚打开笼子,大麦就窜出来,死死咬住他的衣服低声呜咽。

    那一刻,俞笙从它的小黑葡萄眼睛里看到了害怕与难过。他把大麦带到了楼上,让他睡在自己的床边。并且,从那以后便断了这个念头。

    并且给大麦专门定制了一个狗牌,上面用正楷大写着“俞大麦”。意味着,金毛正式成为俞家的一份子。

    而橘猫的来历,则是一个彻头彻底的笑话。每次俞笙回想起,都忍不住笑出声的那种。

    去年七月十五,没错就是那个所谓“七月半,鬼门开”的鬼节。感情道路一向坎坷的祝言华,在这变态都宅家中的晚上,非要拉着俞笙出来喝酒。

    俞笙那能愿意吗?作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好青年,嘴上说着马克思唯物主义,实际上对这些东西怕得不行。

    年少不知伽椰子美,老来贞子来串门。说起来,都是泪。

    可惜,还是被祝言华给拉了出去。街边的夜市小铺子早就关了门,就连平日里灯红酒绿的夜店也显得有些冷清。

    俞笙拖着失恋必醉酒解千愁的祝言华从夜店出来,这会连个出租车都打不到,他就这样拽着祝言华一路走回家。

    在离家还剩百十来米的距离时,一阵轻柔的低咽声夹杂着晚风在耳边打着圈儿。

    一开始俞笙以为自己听错了,没走两步,他发现祝言华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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