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更愿意把每天二斤的份额都拿出来的。
除此之外,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断研究,夫妻俩还发现,东西放在那个戒指里头不拿出来,就是不会坏的,比如那个肉,搁里头那么长时间,看着照样很新鲜,但是拿出来就不行了,放的时间长了,还是很容易看出没有刚拿出来新鲜的。
拿出来吃不完会坏,又不太方便藏,这种情况下把这些东西出手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既能换点钱来,又能顺便淘换一点票,一举多得。
夫妻俩达成了共识之后,事情就简单了。
隔天一早,才四点多,程金华就起了,因为怕睡得死忘记起床,这一月程金华都睡得很浅。
“你记得小心一点,别露脸啊!”黄从云叮嘱道。
最近两年物资困难,不少人都用各种东西去换粮食,就为了吃饱。而乡下能省出几口粮食的村民,为了换点钱,也会偷偷跑到城里来卖粮食。
而上面部门其实也知道,但是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派出太多的巡逻人员专门盯着,毕竟百姓都饿得要死,身体浮肿,要是连这点希望都不给百姓,早就闹起来了。
但这事到底也算是投机倒把,属于民不举官不究,黑市那边这会儿也真的算是热闹了。
可是呢,黑市再怎么热闹,人再多,也终究上不得台面,不然怎么会叫“黑市”,一旦有人发现举报了,程金华这在厂里大小也是个领导,上面人肯定也会处理的,是以黄从云才小心叮嘱。
程金华点了点头,用围巾把脸遮得紧紧实实的,衣服也换了很少穿的一身,保证认识的人路过都看不出来。
他也是当过兵的,反侦察的方法还是知道不少的,这会儿出去准备的是很全面了。
而且程金华还有杀手锏——他把那个戒指带上了,就放在包里。
到时候去了黑市,要是情况不对,他直接把东西借着包的遮掩偷摸放回戒指里,这样就算有人举报,来人查看的时候也什么都翻不到,没有证据。
只是这个程金华觉得用不到,毕竟大多数去黑市的人,都是家里揭不开锅的,想弄点粮食回去,他们本身就属于去黑市了,很少有敢冒着风险举报其他人的,不然怎么解释你当时也在黑市呢?
而且最关键的是,就算真的被当场抓到,只要你当时不是正在交易,你大可以说自己是路过,然后趁着这个说话的机会,立马跑走,事情早就屡见不鲜了。
而黑市虽然叫黑市,但是其实就是一个私下里人们交易的地方,也并不是固定的。
程金华去到的时候,才刚刚五点钟,但这会儿那边人也有不少了,好几个人在那手里举着票证或者是粮食大声叫卖,根本就没有怕被抓的意思。
大声叫卖的一般都不是什么厂里的职工,大多都是无业游民或者是待业在家的,只有他们有这个底气,毕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还有的人低着头小心交易,还时不时地到处观察,就怕有人来抓,这种大多应该都是有正经工作的厂里职工了,作为体制里的,他们还是比较怕被相熟的人看到,犯了红眼病后举报专门带人来蹲他们的。
程金华他到了那还没主动找人卖,就有人看出他是有货的,主动过来了。
“同志你是卖什么的?有面吗?苞米高粱面啥都成,没有面有大米也行。”那人低头小声对程金华问道。
这人这么小声倒不是做贼心虚,觉得在黑市交易不安全,而是担心被别人听到这边有粮食,过来跟他抢捷足先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