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幕 龙骨之井
“喂,兄弟,借酒浇愁不是我们英雄好汉的所为啊!”芬格尔举杯,烛光照亮杯中的劣质餐酒。
“不行么?我塞!”路明非的脑袋又重重地跌回盘子里,“就算是借酒浇愁,你不懂,我们中国的英雄好汉,失恋了都借酒浇,你读过武侠没有?知道李寻欢么?还有段玉和虚竹,借…借酒浇愁,就是好汉作风!”
“我重点是这个借字…话说师弟是你自己买酒,要师兄我陪你醉到世界末日,师兄也是微微一笑,只有只有一句话,猪肘子要双份!”芬格尔苦着脸,“可是拜托,你现在穷的连我都不如。你翘了几天的课,被诺玛警告,信用卡都被暂停…酒钱都事师兄我出,你知道师兄我虽然也是性情中人…但是酒肉之痛也是人之常情。”
“你真烦,等我有钱了还你!”路明非连头也懒得抬,“不跟你借钱我跟谁借去?难道跑去跟老大说,老大,听说你要娶师姐,我心里难过,想借两个钱喝酒?”
“恺撒是个通达人物呐,你有种那么说,他一定签个单子,立刻就有人给你送几箱波多尔!”
“你妹!我知道老大是通达的人…可是,”路明非的眼瞳里一片空白,“我不是啊…”
“你当然不是通达的人,你是个废柴啊。”芬格尔耸耸肩,“废柴不是通达的人。你现在愁苦的…我看,连我都觉得酒里泛着酸味儿!”
“只是我们喝的酒太次…单宁酸含量太高了吧?”
芬格尔沉默了片刻,又喝了一小口,皱眉品了许久放下杯子,“好像你说得对…不过好吧!让我们整理思绪,回朔过去,展望未来。其实诺诺跟你一直没有什么关系对不对?你遇到她的时候她就是恺撒的女朋友,恺撒虽然被学生会那帮美少女围绕着,但显然他喜欢诺诺。他俩门当户对,那是天作之合。一年后他们准备订婚了,顺理成章。你作为恺撒的小弟,应该由衷感到喜悦,他们结婚的时候你喊了一充当花童,拖着诺诺的婚纱满脸笑容…”芬格尔给力地竖起大拇指,“岂不块哉?”“花童都是儿童!”路明非狠狠地把一口混着黑色沉淀物的口水吐在餐盘里。
啊嘞?路明非懵了。原来混了那么多年居然是个儿童?都快要20岁了诶,还没有女朋友,靠着坑蒙拐骗…作弊密码什么的都算是坑蒙拐骗吧…混过来了,只剩下3/4的生命…要是按照平均寿命72岁算还能活个34年,居然还是个儿童。
“可是他妈的…儿童…”路明非猛地站了起来,拍着桌子,“每个人不都当过儿童?不都傻岔过?你…你也别看不起我嘛!”酒劲猛地涌了上来,他一个倒栽葱躺在床上,睡死了过去。芬格尔耸耸肩,仰头把杯子里的酒倒入酒中。
2、“合适”的喜欢
黑暗里,楚子航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望着天花板,做他每天睡前的功课,回忆跟那个男人相关的事。开始他想得很多很多,往往要耗费一两个小时,渐渐地他明白这样的回忆太凌乱了,就像抓了一把沙子在手里,总会从指缝里滑走一些,又无法辨认出滑走的沙粒到底是哪些。于是他从所有的事情里远了49件事全部的细节,这样就像手里握着49块编上号的小石头,即使不小心掉落了一块,他也会记得,再把它找回来。就像是富山雅史说的那样,人的记忆终究是块靠不住的硬盘,总会忘记这个忘记那个。这样一遍遍地回忆,把每段回忆都编了号,就像是在破硬盘上给一个老旧的文件夹一个劲儿地做备份。可堪抓住的记忆,就只剩下那么一个文件的东西。
门无声地开了,走廊的灯光照出一个狭长的扇形,旋即又被关闭的门切去。娇小的身影走到病床边,老实不客气的坐下,到开保温桶的盖子,把勺子递到楚子航手里。
“今天晚了一些。”楚子航说。
“喂,拜托.我有晚自习的!我又不是你家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