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拗相公
斗,后世史学著作之规范。初稿《长编》多于成书数倍。他写作此书时,一直孜孜不懈,每日抄写,积稿十尺,最后全稿装满两间屋子。此空前巨著费去作者二十五年工夫。
引起最后争论的问题,是青苗贷款法。在制置三司条例司研讨数月之后,青苗法终于在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九月公布。朝廷派出四十一位专使大员,到各省去督导实施新法。不久之后,即分明显示官家款项并不能如预先之估计可由人民自行贷出。专使所面临之问题即是:径行还京陈明使命未能达成,抑或勉强人民将款贷去而回京禀报新政成功。官家愿将款项借予富户,以其抵押较为可靠,但富户并不特别需要借款。贫户急须借款,但官家必需取得抵押,因知其无还债能力。有些特使乃思得办法,按人民之财力,自富至贫,将官款定比分配。但是贫户太贫,实在无力借款,只有富户可借——这正是现代银行财务事业的基本特性。官方要做到贫户确能归还贷款,于是使贫户之富有邻居为之做保。一个特使向京都的报告中说:官方把贷款交与贫户时,贫户“喜极而泣”。另一个特使,不愿强民借贷,回京报告大不相同。御史弹劾放款成功的特使,说他强民借贷,大违朝廷之本意。王安石亲自到御史台对诸御史说:“你们意欲何为?你们弹劾推行新政的能吏,却对办事不力者默不作声。”
韩琦那时驻在大名府,官居河北安抚使,亲眼看到了青苗贷款法实行的情形,他向皇帝奏明青苗贷款是如何分配出去的。这若与苏东坡的火爆发作相比,韩琦的奏折可以说是顾虑周详,措词妥帖,言之有物,真不愧是个极具才干、功在国家的退职宰相的手笔。在奏折上他说,甚至赤贫之民也有分担的款额,富有之家则要求认捐更多。所谓青苗贷款也分配给城市居民负担,也分配给地主和“垄断剥削者”,须知这两种人正是青苗法所要消灭的。不可不知的是,每借进一笔钱,短短数月之后就要付出一分半的利息。不论朝廷如何分辩,说贷款与民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百姓都不肯相信。韩琦指出,纵然阻止强迫贷款,要力行自愿贷款,并无实际用处,因为富户不肯借,穷人愿借,但无抵押;最后仍须保人还债。同时,督察贷款的特使急于取悦于朝中当权者,低级官吏又不敢明言,韩琦说,他自思身为国家老臣,势不得不将真相奏明皇帝。他请朝廷中止新法,召回特使,恢复故有的常平仓制。
和王安石讨论韩琦的奏折时,皇帝说:“韩琦乃国之忠臣,虽然为官在外,对朝廷仍是念念不忘。我原以为青苗贷款法会有利于百姓,没料到为害如此之烈。再者,青苗贷款只用于乡村,为何也在城市推销?”
王安石立即回奏道:“有什么害处?都市的人倘若也需要贷款,为什么不借给他们?”
于是韩琦和朝廷之间,奏批往返甚久,这位退位的宰相,明确指出汉朝所一度实行的国家资本制度的影响,那样榨取民脂民膏以充国库而供皇帝穷兵缴武,并不足以言富国之道。
这就动摇了王安石的地位,皇帝开始有意中止青苗法。王安石知道了,遂请病假。司马光在提到王安石请病假时说:“士夫沸腾,黎民骚动。”大臣等讨论此一情势,赵扦当时还拥护王安石,当时主张等王安石销假再说。那天晚上阁员曾公亮派他儿子把政局有变的情形去告诉王安石,告诉他要赶快销假。得此密合,王安石立即销假,又出现在朝廷之上,劝皇帝说反对派仍然是力图阻挠新政。
皇帝也不知如何是好,乃派出两个太监到外地视察回报。两个太监也深知利害,回报时说青苗法甚得民心,并无强迫销售情事。老臣文彦博反对说:“韩琦三朝为相,陛下乃信太监之言而不信韩琦吗?”但是皇帝竟坚信自己亲自派出之使者,决心贯彻新政。几名愚蠢无知毫不负责的查报人员,不知自己说的几句话,竟会对国家大事发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