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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这一带,已经分得没那么清楚了,总称虎户,送来的礼物是一只风干的虎爪,足有人的脑袋那么大,五根勾弯的趾爪黑亮,干肉上皮毛俨然,虎户说,这虎爪晾了有三百年了,能够祛除邪祟,保进山平安。
只一只虎爪,居然虎威尚存,辛辞拿过来看,沉甸甸的颇有分量,但他觉得这玩意儿没什么用,存着还占地方:“也就拿来做个痒痒挠吧。”
说完,还作势去挠背。
孟千姿瞥了他一眼:“人家生前毕竟是虎,你这么拿它耍,就不怕……”
她话里有话,辛辞一阵发寒,赶紧把虎爪送回礼盒里,嘴上却不认输:“什么祛除邪祟,抵不上咱们伏兽金铃一个小脚趾……”
糟了,哪壶不开提哪壶,滑了嘴了。
辛辞怕自己要挨削,借口要上厕所,赶紧溜了出来。
一出门,场面就松泛了,一大厅子人,推杯过盏吆五喝六,那叫一个热闹,辛辞吁了口气,横穿大厅去洗手间。
经过一张圆桌时,看到一个卷头发戴眼镜的大叔,手里捏着一张画了图样的纸,说得慷慨激昂:“这符样,我确实不认识,所谓‘苍颉造字一担粟,传于孔子九斗六,还有四升不外传,留给术士画符咒’,这四升字,又没个字典,想个个都认识,谈何容易!”
他边上坐了个穿蓝布褂子的老头,似乎是觉得此人言之有理,不住点头。
又绕过一张桌子,一侧低头喝酒的年轻女人恰抬起头来。
辛辞不觉一怔。
要说辛辞,入职前混模特化妆圈,美女见了无数,现在又整天跟在孟千姿身边,这是个“不好看祖宗奶奶都不答应的主”,所以他对寻常脂粉,早没什么感觉了,可这女人不同:倒不是她长得如何出色,其实也就中人以上,但一张脸清秀白净,长细眉,眼神极清亮,坐在那儿,自带柔和气场,安静纯正,让人一眼就看得到,还挪不开眼。
见辛辞看她,那女人落落大方,微微一笑。
辛辞面上一窘,赶紧移开目光,却正看到孟劲松脸色肃然,领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向通往包房的楼梯走去。
那男人缩肩塌腰,形貌萎缩,不平整的牙齿外翻,嘴唇根本遮不住,称得上奇丑……
辛辞心里一动,几步过去撵上孟劲松:“他……”
孟劲松嗯了一声:“他知道假尸的事。”
辛辞压低声音:“他是……走脚的?”
即便刻意低声,那人还是听见了,咧嘴一乐,大蒜鼻头一耸一耸的:“呦,兄弟,懂行啊。”
辛辞心里擂鼓一样,咚咚跳起来。
他懂个屁行啊,只是昨天晚上去翻山典查赶尸,知道赶尸的人很忌讳“赶尸”这种说法,一律以“走脚”代之,还知道赶尸的人相貌得丑,越丑越好,似乎唯有如此,才镇得住深山魍魉、背后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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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姓娄,单名一个洪字。
尽管他一路上大大咧咧,进屋见到孟千姿,还是免不了拘谨,束手束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