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鸽王
人一身棕白衣袍,乍一看不起眼,但腰带上佐以玉兰花纹,袖口领间均以金线走针,简约而不失贵气,堪称低调中的奢华。
怪不得说要送黄金,原来是个大富翁。
走近了,任薇才发现,舒振桐至少一米九。
不是吃剩饭剩菜长大的吗?居然还长这么高。
她本想等着老板娘看见她来主动搭话,这下被他这个大块头遮的严严实实,老板娘根本看不见她。
可偏偏舒振桐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她往左走,他就往左偏,她往右走,他就往右偏,来回几次,任薇都没能突围。
老板娘不开口,她怎么自然地引出她就是那个买走所有玉兰手帕的老主顾?
他们在这像老鹰抓小鸡一样,不少路人的目光也投射到了任薇身上,更不利于她任务的进行了,系统也急得不行。
“姑娘可是要买些什么?”老板娘总算发现了任薇,熟练地扬起笑脸。
而舒振桐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挡了路,回过头,再低下头,朝任薇抱歉地笑了笑。
坦白来讲,舒振桐这个外形还是蛮不错的,唇红齿白,丰神俊朗,一张脸是标准的小白脸也就算了,衣服也撑得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应该是个有肌肉的练家子。
就是上面的金丝有点闪眼睛。
眨了眨眼,任薇开口道:“鸿娘,我还想再买几副手帕。”
“姑娘……”鸿娘将任薇上下打量了一番,拍掌笑道:“任大小姐还是来买那玉兰手帕的?”
“正是。”
“哎呀,那玉兰手帕拢共也就五条,上次就让你一个人买完了,要不你再看看别的?”
任薇刚皱起眉,舒振桐忽然俯身道:“可否让在下见一见姑娘的手帕样式?”
直接提出要看人家姑娘的手帕,实在不能算是多么守礼的行为。
果不其然,任薇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这……”
“任大小姐莫慌,这位可不是什么登徒子,”鸿娘眼珠一转,匆忙打圆场道:“这可是咱们当朝首辅舒大人,舒大人因公来盘查我这铺子里各类物品的销路,此时要看看那玉兰手帕,想必也是为此。”
听了这话,任薇皱起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她从袖中抽出一片玉白的丝帕,双手递到舒振桐眼前,恭敬道:“小女无知,还请大人见谅,这便是小女往日所买的手帕了。”
莹白柔嫩的手心托举着一方丝帕,清甜的香气仿佛也从她白皙的手腕处蒸出,直击他的鼻尖。
她抬头,眉如远山青黛,眼如清波流转。
“任大小姐,可曾赠与过他人此手帕?”
来了来了,剧本上的台词出现了。
任薇点了点头,“过去确实有赠与过一位男子。”
“有情人?”
“不,只是萍水相逢。”
女配的这个冒领,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一种叙事诡计,这手帕确实是她全买了,但买回去正巧碰见任娇娇,便也随意给了她一条。
并且在任娇娇将手帕赠与舒振桐的时间附近,女配也恰巧将手帕送给了一个倒在路边流鼻血的小男孩。
唉,为了让任薇成功冒领恩情,原着也挺努力了。
“原来如此,”舒振桐笑了,腰间的玉兰纹香囊轻轻摆动,“今日劳烦了任大小姐,改日舒某必登门道谢。”
从均巧楼出来时,任薇听见了系统音:“恭喜宿主,项目二完成!”
但是,怎么好像哪里不太对。
黄金百两去哪里了?怎么连口头承诺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