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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默片刻,摇了摇头。从小到大,他很少为什么事后悔,但凡做出选择,就会走到最后。
也不是一点没有动摇或犹豫过的。尤其在这件事上,改变一个人人生的轨迹,负担两个人的未来,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可最终要看的,其实只是“是否值得”四字而已,答案若是肯定,这个选择就值得再付出。
他心里已有决断,也无须再谈后悔与否。
饭毕,方明华的老婆带着东东和众人告别,东东对着孙翔招了招手,斗神犹豫了一秒,弯下了腰,结果被亲了一脸口水,顿时脸都黑了。
“方哥你儿子太烦了。”回去的路上,孙翔一边擦脸一边嫌弃着。
“小孙不是挺喜欢他的吗,看你们玩得蛮开心啊。”
“谁说的,小孩子烦死了。”
“哈哈哈,傻话,你也会有自己的孩子,到时候就不烦了。”方明华深沉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生孩子!”孙翔脱口而出。
“当然不是你生,是你媳妇儿生啊。”方明华乐了。
媳妇儿……吴启呵呵呵地干笑数声,往后退了两步,左右看看,队长好像没听见。“我是不是有点太八卦了,这个态度不对啊……”吴启嘀咕着,唉,有些事还是不知道为好,知道以后总觉得处处皆是玄机。
至于孙翔,结婚生子什么的,他只要撩到一点儿边就开始烦躁,当然这全是轮回那位队长的错,谁让他说什么,我会不开心。还真好意思说出口?
孙翔鄙夷地想,不要脸。
快走到俱乐部门口的时候,孙翔忽然问周泽楷,“诶,你小时候长什么样儿啊。”
吴启忍不住竖起了耳朵,周泽楷说:“想看?”
“哼。”
这个哼是什么意思,枪王聪明地没有问,只是说:“照片,在家里。”
“这么麻烦?”不想看了。
“不麻烦。”
“……反正我绝对不会和你回去看的。”
“为什么?”
“不知道。”
周泽楷:“……”
“……”吴启觉得队长不愧是队长,选对象的目光太与众不同了。
46
很多年前的下午,在老家,那会儿孙翔才十岁冒个头儿,特别皮,砸了邻居家的窗户,一身灰土扑扑,干完坏事儿撒腿就跑,不是第一回了,但这孩子长得好,招人喜欢,便又舍不得认真凶他。假模假样地拍拍他的脸蛋儿,批评几句,回头再塞上一大捧蜜枣,孙翔扬着那张脸觉着,人间岁月就是这么的天经地义。
所以,是没经历什么苦难的。
年轻是第一等的砝码,什么都不用怕,只需往前。
孙翔打了个喷嚏醒来,才发现刚才莫名其妙梦到了小时候的自己,有点儿无法无天的意味,大约是喜欢过隔壁班的女孩子,长头发白皮肤,具体的再记不清;逃课和朋友去网吧打游戏,接触荣耀,说不上为什么,不久之后,这件事就成了他拼尽力气也要做好的唯一一件事。
一切并不复杂。
他的世界其实这么单纯,这会儿闭上眼,却感觉那个世界不知何时分离成两个,一个大而圆满,有亲人朋友,耀眼未来,万丈金光,另一个,或许是因为遇到某个人才出现的,一片晦涩不明,前路无望。
他慢慢又闭上眼。在更深的梦里,一个名字突兀又凌厉,苍白浮现,再被血浸红,像是用淬着蜂蜜的钝刀子割开,一时倒也分不清究竟是甜是痛了。
时间的流逝缓慢而执拗。
维持现状是最好的逃避,似是而非又是最好的恋爱。
但孙翔没觉得自己在恋爱。这样的暧昧太安全,像一个壳,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