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同人展
6月,骄阳如同一个大火球,挂在同人志即拍会的上空,哪怕到了傍晚,气温依旧没有下降的意思。
这是云海市最大的漫画同人志即拍会,很多漫画爱好者会来到这里碰碰运气,希望能找到心仪的同人志。
太阳西斜,同人展依旧是人山人海,围在摊点的读者,随手翻阅着桌面上的同人志。
一个站在摊位后的年轻人擦了一下额头,稍微喘了口气。
这个年轻人有十七八岁,一头中碎发,皮肤白皙,左眼的眼角处留有一颗泪痣,双眼炯炯有神,时常露出微笑,给人一种邻家男孩的感觉。
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沈昕。
一个月前,他还只是一个三流的网络作者,现在却意外穿越到这个世界,成为了一名一年级的美术系学生。
都怪那个粗心的死神,看错名字,把他拉出了原来的世界。
在得知工作失误后,死神立刻承认错误。但他的尸体已经被火化,没办法还阳。
死神只能另辟蹊径,让他成功穿越到这个名叫沈昕的人身上,同时,也赠送给他三枚功效不同的漫画胶囊。
在吃下漫画胶囊之后,沈昕才知道它们的作用。
首先,他在地球看过的漫画,都能清晰的回忆起来——这个世界,除了有手冢治虫的漫画外,再没有地球其他的漫画。
其次,他掌握了漫画家的相关经验,漫画相关的内容,包括分镜、构图、工具的使用,都包含在内。在他使用蘸水笔的时候,这些便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他所欠缺的,就是把这些知识,化为己用,这一颗药丸相当于补充了理论知识。
第三,他在练习绘画的时候,更容易提高绘画水平,让他在短时间内,提高画工、水彩等诸多方面的能力,这一颗药丸提升了他动手绘制漫画的水平。
他知道,这就是网络中的金手指,但是拜托,他是一名网络作者,给他一枚漫画胶囊做什么?
然而,等他真正了解了这个世界,才明白了死神的良苦用心——这个世界并没有网络。更悲催的是,华夏最流行的杂志,比如武侠,他们更看重文笔,而不是脑洞。
比文笔?
不是说大话,在文笔方面,他还从来没赢过同等成绩的网文作家,更毋庸说杂志的作者了。
相较之下,受到11区的影响,华夏的漫画也变得非常红火,单期超过三百万份的漫画杂志,就有三本。
这三本杂志被华夏漫友称为“三大刊”。
至于宿主,生前是一名美术系的学生,同时他还励志成为“三大刊”台柱漫画家,这些属性与漫画胶囊非常契合。
嗯……这么一想,死神对他还挺不错的。
等等……死神不就是把他搞死的那个混蛋吗?
想到这里,沈昕就感到说不出的郁闷。
他在穿越之前,就是一个死宅,漫画看的比较多。
穿越后,成为沈昕的他,日子节奏也没多大改变,除了亲人在一年前发生车祸,全部丧生外,也多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生活的节奏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他平时依旧宅在屋里,只是奋斗的工具由键盘换成了蘸水笔。
沈昕卖出一份同人志后,拿起矿泉水瓶,把最后一口喝进肚里,但咽喉依旧干燥。
“杨波那家伙……只是买个水,却拖到了现在,都还没回来。”沈昕叹了口气。
这次,他和漫研社的社友来到“同人展”,一方面是为了出售同人志,另一方面,他希望碰碰运气。
在大型的同人展上,通常会有一些漫画杂志的编辑租赁一个摊位,专门接受同人作者的投稿。
宿主很缺钱,生前也向几家大型漫画杂志社投稿,结果,全部没有